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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波状告证监会:我交易前汇报过

加入日期:2014-2-17 5:58:42

去年8·16乌龙指事件,证监会判杨“内幕交易”,终身禁入证券市场;杨要求撤销处罚

  杨剑波资料图片

  由于不服证监会的处罚,光大“乌龙指”主角杨剑波日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状告证监会,要求证监会撤销对他作出的处罚。杨的举动在网络上引发了股民热议,支持杨剑波和支持证监会的股民都不少。

  杨剑波:我没内幕交易

  半年前,“8·16”乌龙指事件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事件的主角杨剑波不服证监会的判罚,日前将证监会告上法庭。据悉,杨剑波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证监会撤销对其作出的(2013)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2013)20号《市场禁入决定书》。

  据了解,证监会对杨剑波的处罚依据是,认定其在交易系统发生错误交易后的对冲行为为内幕交易。杨剑波则认为,自己没有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主观故意,只是遵循风险中性的策略投资业务原理、纪律进行了止损操作。杨剑波说,在对冲交易前,他已向上交所、中金公司和上海证监局进行了口头汇报,在交易时也多次和中金公司进行电话沟通,多方均对光大证券(601788,股吧)要进行对冲交易知情,且未提出异议。在监管部门等各方均知情的情况下,他进行的对冲交易不应被定性为内幕交易。

  证监会:继续核实该事

  对此,在上周五中国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张晓军作出了回应:证监会已经关注到相关报道,此前证监会已就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作过详细介绍,今后会继续核实该事件。

  2月14日,代理律师方面以“不便就此案进行谈论”为由拒绝评论。截至发稿,光大证券方面也暂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股民热议杨剑波“喊冤”

  在网络股吧和微博里,杨剑波的“喊冤”成了股民热议的话题。不过,股民并没一边倒地支持某一方。

  质疑杨剑波的股民说:“真相就是看谁拿得出证据,目前只是杨剑波的一面之词。录音有木有?录像有木有?”也有股民站在杨剑波这边:“如果杨剑波所说属实,是不是应该算上海交易所是在知情的情况下未及时公告。”还有网友认为,“中金所、上交所和证监局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以及将要怎么做,但是没人认为这是违法的,等到明确是违法,就让杨剑波做替罪羊。”

  代理“光大乌龙指”投资者维权案件的金融律师林嵘却认为,交易是自由的,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法定义务去阻止对冲交易的进行,也没有对对冲交易涉嫌内幕交易的提示义务。

  事件回放>

  “8·16”乌龙指事件

  2013年8月16日11时02分至11点05分,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因交易系统错误,意外生成巨量买单,其中成交的72.7亿元买盘,令沪指突然直线拉升超过100点,上涨超5%。2分钟内,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近60只权重股瞬间涨停。当日午间,上交所责令光大证券临时停牌,并立即进行核查。下午,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此后,证监会公布对光大证券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作出处罚,罚款共计5.23亿元。同时,对光大证券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禁止以上4人终身进入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

  本组文/重庆晨报记者 刘洋

编辑: 来源: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