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央视报道,12月14日,广东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严小康同志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严小康同志在任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东莞市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同时,免去卢伟琪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免去黎志辉中堂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职务;免去何成中堂分局局长职务,免去邓金祥黄江公安分局局长职务。责令黄江镇、虎门镇、厚街镇、凤岗镇党委书记在全市范围公开道歉。
2008年10月,严小康正式走马上任东莞副市长,同年12月,在确定副市长分工中,严小康分管文化、新闻出版等,兼任东莞生态园管委会主任。此前在他的从政经历中,他也曾当过三年的清远市文化局局长。
2012年1月,分管三年多东莞文化工作的严小康全面接手东莞市公安局工作,2月20日被任命为市公安局局长。
严小康曾表示,“管了三年文化,该做的我都做了”。其就任东莞副市长后,2008年12月,东莞提出打造 “音乐剧之都”。当时,已从外地引进了投资3000多万的音乐剧《蝶》在东莞合成,该剧在东莞诞生后,围绕着该剧的争论从来就未停止过,争论的核心是所谓“音乐剧之都”能否改变东莞文化沙漠的形象?巨额投入是否值得?
但严小康从未正面回应过“东莞是否值得去做音乐剧”。在他推动下,在东莞塘厦成立了音乐剧创作基地,短短三年时间,东莞几乎每年都产出一部音乐剧。
作为东莞的文化官员,莞产的每一部音乐剧前往香港、台湾巡演时,严小康也主动请缨跟团演出,为每一次演出助阵。
就任公安局局长后,严小康曾表态,决不辜负群众的期望,努力打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从社会反响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入手,把关注和保障民生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真正做到民有所盼、警有所应。(编辑 贾红辉 张凡 申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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