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据日本新闻网2月12日报道,日本政府12日向冲绳县那霸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向驾渔船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巡视船相撞的中国船长詹其雄索赔1429万日元(约合人民币84万元)。
2010年9月7日上午,在钓鱼岛海域,一艘载有约15名船员的中国渔船被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冲撞,而后又与追踪的另两艘日本巡逻船中的一艘发生碰撞。随后日方登船检查。日方以涉嫌违反《渔业法》为由逮捕中国船长,扣押17日后释放。
报道指出,在中国船长已经回国的背景下,日本政府向“不在嫌疑者”索赔,是超乎寻常的事。这也是日本海上保安厅巡视船受损的第一例民事诉讼案。
据报道,日本政府的诉讼状将于12日下午递交到那霸地方法院。同时,日本政府将向法院递交2010年9月日本海上保安厅巡视船在围堵中国渔船时,这艘渔船冲撞巡视船的现场录像作为证据。录像由当时在现场的海上保安官拍摄。
日本政府称,中国渔船冲撞海上保安厅巡视船“与那国”和“水城”号,使得这两艘巡视船的外板等受损,损失金额达到1429万日元。2011年2月,日本政府向中国船长发出了赔偿要求,遭到了拒绝。根据日本的法律,损害赔偿请求权将于本月20日到期。为此,日本政府决定提起民事诉讼,继续向中国船长索赔。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2日在北京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2010年在钓鱼岛海域发生的撞船事件是日方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损害中国渔民正当权益的严重事件。对此中国外交部已发表声明,表明严正立场,强调日方对中国渔民渔船的扣押、调查以及任何形式的司法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要求日方就这一事件向中方作出道歉和赔偿。我们敦促日方停止挑衅,以实际行动承认和纠正错误。”
(宗禾)
作者:宗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