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4-00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10: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人,持公司股份计 586960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14%。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 586960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同意 586960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参会董事签署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2月12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