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2月12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4,037,24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6.55
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骞先生主持。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关联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回避了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272,400,000股;关联董事杨骞先生回避了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282,846股;关联董事黄建军先生回避了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143,000股;共计272,825,846股回避了议案的表决。其余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11,400
100%
0
0
0
0
通过
此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经现场见证,中银律师认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3日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