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4日新媒体电(记者 潘旭 周琳 张周来)不当领导收入也能与领导持平甚至更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12月2日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决定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对基层公务员来说,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怪现象:地方干部年年超编 虚职领导一大堆
“这么一来,怪现象可以少点了。”东部地区一县级公务员局局长舒了一口气。
所谓“怪现象”主要有三类:
一是干部年年超编。在一些地方,退休前要求提升职务的人不在少数,为的是退休后待遇能上一个台阶,甚至不乏“哭闹”的。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基层机关冒着风险,在系统内违规增加正科级一类的职务岗位。等到该同志退休后,该岗位自然消失。“今年你部门加一个,明年我部门加一个,导致该地方的干部年年都在超编。”这位局长说。
二是虚职岗位一堆。在不少地方,基层公务员科室一般有10到20人,其中科级领导职务仅2到3人。为缓解“僧多粥少”的局面,不少地方部门都以一些专项和工作计划为由,增加领导岗位,类似“组织员”“宣传员”的虚职岗位应运而生。这种做法实则变相解决了主任科员等职务和待遇。但是,这些虚职岗位一旦增加了,就不会主动退出,除非等到上级清理整顿。
三是岗位竞争白热化。例如,上海一科级工会领导岗位空缺后按要求全机关内竞争上岗,报名者几乎涵盖各系统各部门。“说白了,还不是为了解决正科级别,因为自己科室里没那么多位子。”上海一位基层公务员说。
“究其原因就在于如今的公务员收入与职务挂钩,争取职务几乎成了公务员加薪的唯一途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更严重的是,上述“怪现象”容易滋生出“买官卖官”“吃空饷”“干部裙带关系”等一系列问题。汪玉凯说,打个比方,可能有个别人通过正常渠道竞争不到领导岗位,就花几百万元行贿“买来”一个副处级位置。等自己当上领导后,如果有下级官员又向他“花钱买”乡科级职务,这些官员便形成一张腐败关系网,变成“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
“薪政”有助破除官本位思想
根据此次《意见》,基层公务员收入将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轨制度。也就是说,公务员收入以职务为依据之外,还能以职级为标准。
依据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从国家级正副职到乡科级正副职,共分为10个层次;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序列从巡视员到办事员共分8个职务层级。《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公务员级别从高到低分为1至27级。
职务大家都明白,职级却鲜为人知。西部某市一位干部科科长透露,自2006年以来公务员工资改革后,自己工资大致分为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其中,基本工资又分为职务工资和职级工资,月薪共3800元左右。“以正科为例,职级工资510元,每两年晋升一次。每次涨几块钱,根本拉不开差距。但职务工资不一样,职务工资涨一级的同时会带动津贴等其他部分一起往上涨,总涨幅达600元。所以那么多人要拼命往上爬。”
“公务员职务除了与权力相关之外,还意味着收入。这也是形成官本位思想的一个外因。因此,必须要让公务员收入与职务脱钩。”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院执行院长刘靖北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一改变将使一部分不适合做领导干部的基层公务员潜心于某一专业领域,同时工资待遇将得到改善,而非“削尖脑袋”想着做官。这样有助于破除官本位思想,消除公务员圈里的“怪现象”和“黑现象”。
“薪规”能否提振公务员士气?
事实上,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启动公务员工资改革,规定公务员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对此次“薪规”内容已有涉及。
然而,在现有公务员工资体系中,由职务所决定的职务工资和地区津贴占了65%,职级工资仅占25%。职级工资不但占比小、差距小,还严重受到职务限制。
汪玉凯分析,由于如今的职级规定仍逃不出职务的框架。“就像副科不可能到12级,享受不到正科待遇。”
广西某县一位提拔到副处级岗位的干部告诉记者,按照目前每两年自然晋升职级工资的幅度,如果不提拔,哪怕到退休了都比不上现在副处的工资水平。“如果工资可以只按职级不按职务,相信公务员的积极性会提高不少。”
“2006年以来,虽然改革了,但最终决定公务员工资的还是以职务论多少,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刘靖北说,“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基层公务员还在熬出头和下海的原因之一。”
竹立家认为,落实“薪规”,要先打破如今职级与职务严格对应的框架,让“当不上领导的也享受同等待遇”,并且适当提高职级工资的比例。
汪玉凯透露,职级新规也将在今后的具体实施方案中有所体现,职级工资将有望脱离职务,提高基层公务员收入的同时也调动工作积极性。
作者:潘旭 周琳 张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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