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P2P网贷的飞速发展,寻找借款人这项专业性较强而又复杂的工作逐渐被独立出来,交由一些专业的小贷及融资性担保公司来完成,这种模式被业内成为“P2N”。
近期,四川汇通担保公司、贷帮网、新浪微财富相继出事,将网贷P2N模式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特别是汇通担保高管失联事件,整个四川民间金融就如同经历了八级地震,随后数月时间里更是余震不断,频繁爆出各种财富联盟、线下理财公司跑路的传闻。
口贷网CEO魏宁在接受互联网金融专访时表示,融资性担保公司究竟参与了多少民间借贷担保,就是所谓的“表外业务”是根本没有办法实际监控的,而杠杆率过高可能危及银行的标准贷款担保业务,造成潜在系统性风险。
民间金融地震的罪魁祸首:担保公司涉嫌“圈钱”
互联网金融:您能否从专业角度帮我们剖析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汇通事件”引发这次区域性的民间金融地震?而又是什么原因能让这一事件直到今天还造成持续不断的余震?
魏宁:解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在2014年10月24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办理四川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部分高层管理人员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里明确了汇通担保及其高管此次涉嫌的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这是公安部门首次为该案件定性,也是明确告知社会汇通担保涉嫌违法犯罪。而违法的关键词就是“圈钱”,纵观其发展历史,汇通涉及到钱有三种“圈”法。
第一种圈法叫套钱。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以汇通注册资本金近10亿为例,在银行可以最高为100亿贷款做担保,也就是说只要通过银行审核后汇通出具保函,银行就可以放款100亿出来。如果汇通每笔担保贷款都按此操作,按目前一年期担保费3%的行业基准担保费计算,汇通一年的担保费收入仅为3亿元。而如果假设这10亿全部用于民间借贷,按每月2%全年24%的标准计算,这10亿可以产生2.4亿利息而且还不用纳税,承担的也仅是10亿的放贷风险而已。但做银行贷款担保其收入才3亿还是税前收入,而承担的却是100亿的担保代偿风险。因此从纯投资回报和风险角度而言,包括汇通在内的很多融资担保公司在正规担保业务上实际都明显动力不足,而且处境尴尬。因此为了改善收益模式,作为汇通首先是借用大量的关联公司,即所谓的壳公司从银行套取贷款后再从事民间放贷业务,如果100亿的贷款按民间放贷标准一年可产生24亿净利息收入,而100亿贷款的银行利息不会超过10%即10亿,这样算下来一年净息差就有14亿。也就是说从实际盈利模式来看,这就是正规操作仅赚取3亿税前收入和违规操作赚取14亿净收入之间的模式差异。在巨大利益面前,汇通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
第二种圈法叫分钱。在汇通实际操作中也会有真实的贷款担保业务,但由于自身掌握稀缺的银行信贷资源,因此汇通在给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同时,也会提出附加条件,即和企业分享贷款额度。例如借款企业提供了价值1000万的抵押物,按银行标准信贷政策可授信6成,也就是能贷款600万,那么汇通在满足借款企业600万贷款的基本要求下会和企业私下达成协议,汇通会将抵押物的评估报告放大至1500万,按最高不超过7成授信可以从银行贷款1000万,那么企业背负了1000万的债务,但实际用款只有600万,另外的400万回流至汇通的关联公司后再用于民间放贷。
上述两种情况都高度依赖银行信贷政策,一旦银行收缩贷款规模,会极大影响汇通的现金流。此次汇通倒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于银行收缩贷款规模,而汇通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回流的信贷资金实际上全部形成一个民间放贷的资金池,而对应的民间放贷业务期限必然有长有短,因此形成严重的期限错配,存在很大的流动性风险。原来银行信贷政策宽松的时候,银行贷款偿还后再续贷,资金又重新回流,流动性风险并未爆发,而今年银行大幅收缩信贷规模,还了银行的钱并未重新发放出来,而实际的民间放贷又未到期或出现逾期,造成汇通现金流断裂。同时被分取贷款的企业,由于背负了1000万的债务,但企业主在知道汇通出事后被分走的400万无法追回后,很清楚即便自己把600万到期债务偿还后依然还是欠款状态,并且银行没有任何续贷的可能,因此造成这部分企业主丧失还款意愿。而穷途末路的汇通为了保住在银行的信誉,因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疯狂的从民间吸收资金,以补充自身流动性不足,也就是下面将要提到的第三种方式。
第三种圈法叫骗钱。汇通为补充流动性资金,开始通过自己的关联公司、民间线下理财公司、P2P网贷平台由汇通担保提供借款项目和担保的方式疯狂吸纳资金,这个时候的汇通出具保函的目的已经不是为正常的贷款提供担保,而是为了寻找资金接盘。根据网易财经专栏记者周炎炎和马衍经过实地采访后撰写的《汇通担保高管跑路》一文可以看出,汇通给这些平台机构提供的借款项目大多涉嫌重复借款,甚至完全是虚构的借款,这也是给汇通定罪的最直接原因。其中汇通通过其关联公司大多从固定的投资圈中吸纳资金,这部分以汇通公司内部高管及其亲朋好友、包括一些政商界人士为主;而线下理财公司由于自身没有项目放贷团队,只能依靠汇通提供借款项目从中赚取中介费,以自身作为居间方、汇通作为担保方大肆从民间以线下的方式募集资金;而P2P平台则借用汇通的金字招牌为其做信用背书,以所谓招标项目由汇通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担保为模式从网贷市场募集资金。其实无论是关联公司、理财机构还是网贷平台募集的资金,都是由汇通提供项目并承诺担保和兜底,但真实的资金用途其实都是为了归还银行的到期贷款,本质上是让老百姓接盘。而银行收缩贷款的后果变为只还不续、只进不出的资金黑洞,最终拖垮汇通,而这些募资机构平台因为无法兑付到期债务只能纷纷跑路,最终引发民间金融地震。
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P2P项目担保存政策风险
互联网金融:现在都说今年是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虽然政策还没有最终落地,但相信也应该很快了,您认为未来的监管政策里对于像汇通这样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P2P项目的担保,监管层会持一个怎样的态度?
魏宁:坦白说,我们一直对从政策层面明确允许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P2P项目担保是持保留意见的。因为道理很简单,融资性担保公司受地方金融办监管,对担保的杠杆率是有严格要求的。比如汇通10亿注册资本,最高担保余额上限就是100亿,这个一般称为“表内业务”,而且通过央行系统这个杠杆率是非常容易被查询的。而如果参与P2P项目的担保就不一样了,由于没有统一的数据采集系统,一家融担公司究竟参与了多少民间借贷担保,就是所谓的“表外业务”是根本没有办法实际监控的,而杠杆率过高可能危及银行的标准贷款担保业务,潜在系统性风险,这个肯定是监管层不允许发生的。
所以这个也就解释了为什么2013年12月2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P2P网贷平台相关业务监管的通知》,里面明确禁止浙江省内所有融资性担保机构以任何名义从事P2P网络贷款业务。而且这次汇通倒闭根据我们的了解实际是波及了数家P2P平台,只不过这些平台选择默默兜底,因为担心造成投资人的恐慌。
互联网金融:您认为监管的核心在哪里?
魏宁:网贷平台的资金监管最为核心的是监管资金流向,在网贷交易结构中,资金流向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平台需引入社会化监督模式,形成长效性机制。
口贷网现在的自主式资金监管模式,投资人完全可以自主查询到具体的资金流向,连资金最后进入到借款人哪个银行账户都能看到。在这样的模式下,口贷网实际已经失去任何挪用资金的可能。因为挪用资金的风险是巨大的,你根本不知道用户会不会或者什么时候会去查,这个就是我们提出的所谓流程创新后倒逼业务规范的典型。
P2P平台要有自己的线下放贷团队
互联网金融:如今P2P行业同质化竞争现象比较严重,您觉得未来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在哪里?
魏宁:首先,平台要想良性发展,就要做到投资人端和资产端平衡发展,优质的资产端和优质的投资客户是平台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两大因素。
其次,要注意平台杠杆率。杠杆率一般是指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与权益资本的比率,是一个衡量公司负债风险的指标。有些平台杠杆率很惊人,这样会产生道德风险。从稳健性角度来讲,平台真实投入越多,道德风险越低。
再次,从业务层面上来考虑,“去担保化”也是避免道德风险的重要手段。平台可以把业务外包但是不能把风控外包,所以建议网贷平台要有自己的放贷团队。现在很多平台通道业务规模做得很大,即由各个担保公司提供项目,然而,一旦第三方担保公司出事后,平台也将陷入危险的境地。所以一个平台稳健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业务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
P2P本质是民间借贷,不要因为披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就忘掉了自己是民间借贷的本质,要遵循民间借贷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