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称,根据一项新研究,大企业及其高管要对世界上绝大部分贿赂案件负责,他们为了买通贪官,放弃了相关项目的三分之一利润。
据英国《金融时报》12月3日报道,2日由总部位于巴黎的经合组织(OECD)发布的这份报告,也对各国政府打击腐败的承诺提出质疑。
过去两年中,当局提起公诉的案件有所减少,公诉所花的时间为10年前的三倍多,而且处罚金额往往低于贿赂带来的利润。
经合组织的反贿赂公约在1999年生效,这项研究是基于对自那以来各国当局提起公诉的427起海外行贿案件的分析。如今有41个国家签署了这个公约。
令人瞩目的是,这项最新分析不包括中国。中国政府在近年发起了反腐败斗争。此外,这项研究只覆盖最终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
但这项研究难得地照亮了全球经济中一个肮脏的角落。“我们一直在黑暗中作战,”经合组织秘书长安赫尔古里亚在报告的引言部分写道。这项工作“让我们首次与我们的敌人面对面”。
经合组织研究的主要发现包括:
雇员超过250人的企业在研究的腐败案件中占60%。在31%的案件中,企业自己向当局报告了贿赂行为。只有2%的案件涉及举报者。
贿赂成本平均为相关交易价值的10.9%,利润的34.5%。单个案件中最大金额的行贿价值14亿美元,最小金额的行贿估值仅为13.17美元。
大多数的行贿案件涉及公司高管。管理人员参与了41%的案件。另有12%的案件涉及总裁或首席执行官。
腐败不仅是发展中世界的现象。近一半案件的行贿对象是人类发展水平“高”或“非常高”国家的公共官员。
1999年以后,世界各地提起公诉的贿赂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但在2010年达到68起的高峰后,已在过去两年里下降。此外,公诉案件所需的时间从2003年的平均两年大幅延长至2013年的7.3年。
国有企业的高管是近三成贿赂的对象,而海关人员占11%。近60%的行贿是为了赢得政府合同。
超过三分之二的处罚是法律和解(而非定罪)的结果。在接近一半的案件中,罚款不到被告行贿所获利润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