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7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退税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以及《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 号)的有关规定,对销售的满足“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条件的自产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14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10641.83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25日,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33628.42万元。
本公司收到的上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已全部计入2014年利润总额。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6日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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