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磁卡12月25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经查明,该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违规事实。 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天津磁卡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姜肃敌、阮强,时任总经理郭春立、刘金生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财务总监王桩、张强,时任董事会秘书蔚丽霞、李金宏,时任董事郝连玖、郑平、常建良、尹宏海,时任独立董事田野、王爱俭、侯欣一、张玉利、梁津明,时任监事李梅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抄报中国证监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精彩内容请关注腾讯证券(微博)微信公众号:qqzixuan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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