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天津磁卡多项信息披露违规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经多次问询查证,宣布给予相关责任方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经核实,天津磁卡存在2006至2012年度财报数据披露不真实准确等多项问题。
经核实,天津磁卡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三方面违规事实。
首先是2006-2012年各期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公司2006年半年报至2013年半年报期间均未披露天津环球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是其子公司,未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由此虚计2006年至2012年各期年报合并利润,导致公司2006年度-2009年度分别虚减合并利润1574.5万元、1465.6万元、3067.7万元和1162.3万元,2010年度虚增合并利润6103.6万元,2011、2012年度虚减合并利润391.8万元和1873万元。
其次是公司2013年度业绩预告违规。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刊登《业绩预盈公告》,预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盈利。4月29日,公司刊登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13年实际业绩为亏损2862.56万元。公司前后业绩发生盈亏性质变化,公司的业绩预告行为不准确、不谨慎。
第三是公司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13年,公司多次与控股股东磁卡集团存在资金往来,单笔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支付共计六次,合计支付38850万元,尽管上述行为并未造成公司资金损失,但均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也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在有关责任人方面,经查明,对2006至2012年各期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的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姜肃敌、时任总经理郭春立、时任公司董事长阮强(接替姜肃敌任董事长)、总经理刘金生(接替郭春立任总经理)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张强、时任董事会秘书蔚丽霞、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郝连玖、财务总监王桩、监事会主席李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公司2013年度业绩预告违规,阮强、刘金生、董事会秘书李金宏、王桩、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田野未能勤勉尽责,负有主要责任。
对公司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阮强、刘金生、李金宏、董事郑平、常建良、时任董事尹宏海、时任独立董事王爱俭、侯欣一、张玉利、独立董事田野、梁津明未能勤勉尽责,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以下纪律处分决定:
其一,对天津磁卡及姜肃敌、阮强、郭春立、刘金生予以公开谴责;其二,对王桩、张强、蔚丽霞、李金宏、郝连玖、郑平、常建良、尹宏海、田野、王爱俭、侯欣一、张玉利、梁津明、李梅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抄报证监会和天津市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