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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江苏旷达推荐评级

加入日期:2014-12-24 7:57:20

  签订300MW电站合作协议,跨区域拓展再进一步。公司2013年收购青海力诺50MW光伏电站并进入电站运营领域,此后主要通过与国信阳光合作,在新疆、云南、江苏等地开发光伏电站。随着电站业务持续推进,公司除加大优势地区开发力度外,通过与地方政府、地方大型企业紧密合作,加快跨区域项目扩张。此前与潞安太阳能1GW合作协议、此次内蒙古赤峰300MW项目开发协议均证明了公司电站业务异地扩张能力较强。由于潞安太阳能及其集团公司区位优势突出,而内蒙古赤峰农业项目对地面电站路条依赖度低,因此两项目合作顺利推进是大概率事件,并将从明年开始贡献公司电站增量。

  外拓资源内修管理,电站规模与盈利高成长确定。除持续加大电站资源布局力度外,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出台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激励对象覆盖传统业务和电站业务团队且力度较大。目前公司完成并网电站90MW,在建60MW,年底预计累计并网150MW。与此同时,公司收购国信阳光储备项目110MW,2015年将与潞安太阳能、越众机电分别合作开发200MW、100MW,以此预计2015年底公司并网规模500-800MW,远期目标超2GW。在规模扩张同时,公司一贯的稳健经营策略保证电站盈利水平,2014年上半年旷达电力实现净利润1186万元,净利率26%,1-10月实现净利润2688万元。

  传统主业平稳增长,贡献稳定盈利与现金流。公司传统汽车面料业务维持平稳增长,2013年主业净利润1.4亿元,后续持续增速超过10%,贡献稳定盈利和现金流。同时依托稳定主业,公司与银行合作关系良好,方便获取持续的资金支持,此次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总量不超过30亿元的银行融资授信,将是电站规模快速扩张的有力保障。

  维持推荐评级。公司电站成长路径明确,且确定性强。预计2014、2015、2016年EPS分别为0.74、1.16、1.81元,对应PE为22、14、9倍,强烈推荐。

  其他机构评级

  齐鲁证券:江苏旷达买入评级

  公司与乌恰政府签署120MW光伏电站项目框架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于2014年12月8日与新疆乌恰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江苏招商推介会签约项目协议书》,乌恰政府同意旷达电力在乌恰政府所辖行政区域内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内容为1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其中一期30MW;投资规模12亿元。

  公司与潞安太阳能签订1GW电站项目战略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于2014年12月18日与潞安太阳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以山西河津50MW光伏电站项目为基础,开展一系列合作,包括:(1)潞安太阳能负责办理光伏电站的立项、电站并网等相关申报审批手续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2)旷达电力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电站并网及电站运营。项目由潞安太阳能提供优质光伏组件及太阳能电池片。(3)双方约定:自2014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17日期间在山西省内合作开发完成1000MW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自本协议签订至2015年底双方合作开发200MW的光伏电站。(4)双方约定:合作开发的项目中所使用的优质光伏组件全部由潞安太阳能提供。

  公司与工行常州分行签署《银企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工行常州分行于2014年12月18日在常州签署《银企战略合作协议》,工行常州分行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提供总量不超过30亿元等值人民币意向性融资授信额度。

  江苏常州对口援建新疆乌恰:根据公开资料,乌恰地处西部边陲,是我国连接中亚、西亚、东欧的纽带和对外开放的桥头堡,是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边防大县、战略要塞。2010年,江苏常州启动对口援建新疆乌恰;2011-2013年,常州共实施援疆项目18个,安排援疆资金1.72亿元。作为常州企业,公司依托对口援疆,在乌恰拓展光伏电站项目资源具有先天优势。

  乌恰规划GW级光伏应用示范区,公司巩固在新疆的可持续竞争力:乌恰全县国土面积2.2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戈壁、荒滩占总面积98%以上,同时光照资源丰富,是光伏电站的理想建设地区,是光伏Ⅱ类资源区,目前执行0.95元/kWh 的光伏上网电价。乌恰规划GW级光伏应用示范区,目前已批准启动一期15平方公里园区。乌恰明确进入光伏应用示范区的单个投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装机容量不低于100MW,一期(2014-2015年)装机容量不低于50MW。我们预计公司此次签署的120MW项目为援疆项目,确定性高、保障性强;其中一期30MW此前已有披露,后期的90MW项目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该地区的可持续竞争力。得益于国信阳光团队在新疆地区的前期布局,公司在新疆地区项目储备丰富,支撑公司光伏电站业务快速发展。

  深化与潞安太阳能合作,加速布局山西市场:旷达电力与潞安太阳能曾于2014年11月16日签订了《合资协议》,旷达电力出资245万元(参股49%),与潞安太阳能依托河津市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同组建合资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和运营河津市光伏发电项目,此次1GW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的进一步深化,我们预计2015年合作开发200MW项目确定性较高。潞安太阳能股东潞安集团为山西省属七大煤炭企业集团之一,是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能源企业集团,世界500强企业,在山西地区项目资源优势明显,包括其集团内的屋顶资源与荒地资源;公司携手潞安太阳能,有利于公司加速布局山西市场。

  在手电站运营良好,转型运营全面提速:公司去年收购-运营的青海力诺50MW项目,根据半年报数据,年化有效利用小时数超过1800小时,显示出电站极好的质量和发电能力。公司自建-运营的施甸一期30MW与沭阳一期10MW项目已于2014年8月并网发电,目前已累计持有90MW已并网电站。此外,新疆的60MW项目(富蕴一期30MW与温泉一期30MW)在建,预计可于今年内完工,那么今年全年至少新增100MW项目,较去年至少翻番,为明年业绩高增长奠定基础。公司项目储备丰富,遍布新疆、云南、江苏、甘肃、山西、陕西等地,转型光伏电站运营商已全面提速,明后年电站开工规模或将大超预期。

  获工行意向性大额融资授信彰显资金优势:公司此次获得工行常州分行30亿意向性授信,彰显公司的资金优势。公司经营状况优异,无光伏制造资产包袱,资产负债表健康,三季度末资产负债率43.1%,货币资金5.59亿,而传统业务亦能提供稳定增长的现金流,再结合公司的上市公司平台,公司大规模开展电站业务将得到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保驾护航,民营光伏电站新巨头指日可待:公司已出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面向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范围广泛、人数众多,这将有效提升高管与员工积极性与凝聚力,保障团队的稳定性,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此次激励之后,上市公司、管理层、光伏电站团队的利益进一步绑定,公司各方关系已全面理顺,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原管理层的稳健作风、电站团队的光伏产业积淀将有机结合,公司电站业务将加速推进,民营光伏电站新巨头指日可待。

  投资建议:在不考虑激励摊薄股本与增加费用的情况下,我们预计公司2014-2016年的EPS分别为0.75元、1.11元和1.68元,对应PE分别为24.1倍、16.4倍和10.8倍,维持公司“买入”的投资评级,目标价28元,对应于2015年25倍PE.

  风险提示:政策不达预期;项目资源不达预期;地面电站并网或发电量不达预期;融资不达预期。

(责任编辑:DF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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