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做了部署,决定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对于这一重大举措的意义,我们可以从名称这个细节上入手理解。
上海自贸区全称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而三个新试点名称可能不再是“自由贸易试验区”,而是“自由贸易园区”。从福建省政府近日提请审议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园区管理条例》,我们能看到名称的变化。人们一般将上海自贸试验区简称为“自贸区”,但它其实是一个“自贸园区”。“自贸区”对应的英文是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关税主体之间达成贸易协定;“自贸园区”对应的英文是FTZ,是指在一个关税区内划出的一块特殊区域。将设在上海的自贸园区定名为“试验区”,是为了突出先行先试的意义,鼓励大胆尝试。
分清楚“自贸区”和“自贸园区”这两个概念并不是文字游戏,实际上,它们对应着中国扩大开放的两条不同路径。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自贸区战略的意义在于中国参与制定国际规则,在与一个或几个经济体的谈判中,提出自己的主张。而自由贸易园区政策则主要是中国适应国际规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使试验区成为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提出,“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由此可见,“适应”“通行规则”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指导思想之一。制定规则与适应规则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在中国扩大开放的进程中,自贸区战略和自贸园区政策都具有重要意义。
WTO的建立推动了全球化进程,使全球化从货物贸易深入到服务、投资、金融等领域。这些领域都比较敏感,很多国家不愿意全面开放,这使WTO主导的多边贸易谈判陷入僵局。中国要通过自贸区战略和自贸园区政策从这种僵局中摆脱出来。通过自贸区战略,我们在谈判中参与规则制定,可以实现服务、投资、金融等领域的自主、有序开放。而上海自贸试验区则通过适应规则,扩大了服务、投资、金融等领域的开放,例如,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扩大了对外商投资的开放。
不管是制定规则还是适应规则,中国都应该掌握主动,自主性是扩大开放进程中必须贯彻的原则。制定规则本身就是主动的,那适应规则又如何体现自主性呢?办法就是试点,将国际规则的影响限定在一定范围,再逐步扩展。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就是这一思路的体现。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一些经验,可以迅速在全国推广,但有一些制度,还需要继续探索、试验,这是自贸园区扩围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