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蔚佳14日晚间,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于11日收到深交所对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及北大资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作为
北大医药和北大资源控股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在2013年引入政泉控股——同为
方正证券股东的政泉控股代北大资源持有
北大医药的部分股票,而这也随后成为11月双方矛盾爆发的导火索。公告宣布,由于未及时披露代持协议及权益变动情况,并同时存在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议案时未回避表决的违规行为,政泉控股和北大资源同时受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处分,并要求在12月18日前向深交所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至此,从11月3日持续至今的发生在北大方正与政泉控股之间的“代持”和“内幕交易”等不断升级的双方争斗,正式开始有官方表态。11月3日,曾作为
北大医药第三大股东的政泉控股在11月2日、11月3日两天在其官网连发5则公告,称
北大医药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CEO李友等高管涉嫌股票代持、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当日
北大医药临时停牌。11月4日,北大方正通过官网发布“声明”,称相关事项正由监管部门进行核查,结论应以监管部门出具的核查报告及公司公告为准,同时称“所谓内讧、内幕交易等说法与事实不符”。11月8日,北大方正在其官网发布“严正声明”,否认存在内幕交易、个人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随后双方隔空喊话和直接会面不断。今年年初,
方正证券公布预案,拟以129.84亿元的价格收购民族证券100%的股权。自从北大方正和政泉控股这场“举报门”爆发以来,政泉控股控制下的民族证券拒绝配合北大方正控制下的
方正证券进行并表审计。12月2日晚间,
方正证券发布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宣布由于民族证券董事会、管理层拒绝配合,可能影响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政泉控股认为,北大资源隐瞒了其与
北大医药存在关联性的重要事实。“北大资源收购股份的价款并非全部自有,其中约30%来自于深圳康隆,这家公司的股东及管理人员均为李友、余丽、方中华等人的近亲属;我司所持股票质押还款的一个资金来源是成都华鼎,该公司对
北大医药和北大资源间接持股;从网络及其他媒体披露的消息,可以确定深圳康隆和成都华鼎都是李友实际控制的公司。”政泉控股强调。12月8日,就北大方正的官网声明,政泉控股实名举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新、CEO李友、副总裁余丽、李国军等人涉嫌内幕交易、职务侵占、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操纵证券市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居民身份证、行贿等的犯罪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及线索。10日晚,
方正证券公告称,收到政泉控股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的起诉书等材料,就政泉控股诉
方正证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政泉控股向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已裁定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允准许,并已执行冻结
方正证券账户125.55万元存款。对这一数额,政泉控股解释说,在
方正证券收购民族证券过程中,为实现对民族证券的增资,政泉方面通过资产收益权的转让向第三方进行了大量融资,由此需要支付行权费125.55万元(目前已支付10%),而这部分损失是
方正证券没有履行相关承诺导致的。据公告披露,政泉控股向法院请求判令
方正证券提供自8月11日以来的公司股东名册、历次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代表会议签字文件及股东会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签字文件及董事会决议、全部财务账目、会计凭证以及财务会计报告;还提出,
方正证券董事会自即日起至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完毕前,停止一切董事会会议、停止对外发布任何与改选董事会、监事会无关的决议,并承担本次全部诉讼费用。政泉控股给出的理由是:2014年1月,政泉控股与
方正证券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后者以向前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民族证券股权,换股交易完成后的8月11日,政泉控股以持股21.86%成为
方正证券第二大股东。之后,政泉控股多次以口头、书面等方式要求
方正证券按照协议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监事会,同时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查阅股东名册、财务账簿等相关资料。但
方正证券始终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脱和搪塞,导致政泉控股的股东权利无法实现、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投入的百亿资产面临巨大风险。对于此次的诉讼,
方正证券方面表示,由于诉讼尚处于起诉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第一财经(微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