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二为一”之后,各地陆续出台了本省的具体实施办法。居民养老制度牵涉到很多方面,统筹工作非常庞杂,也涉及到地方的财政承受力,几个月的时间已有27个地方出台了具体措施,这种工作推进态度也令人赞赏。
在我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中央统一规定,目前每人每月55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即参保人在60岁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其他补贴等。
一些人认为,目前我国基础养老金省际差距较大,比如上海最高,每人每月为540元,而有些地方几年来依然执行的是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坦率地说,省际基础养老金的差别,不应被过度强调或者关注,按照中央的规定,执行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合规,而且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依然在探索之中,人社部表示调节机制即将建立。一些财力较好的地方愿意主动提高当地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令人激赏,但也没必要因此去责备那些还没有提高标准的地方。
事实上,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工作更为重要,我国正在稳步进行,目前取得明显进步的就是城镇居民和新农保的统筹工作,原来不同的系统与标准加深了收入鸿沟与养老制度的不公平,现在的做法则有效地消除了一些制度上的源头上的不公平。未出台具体措施的地方也应该不断加大统筹工作的力度。
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统筹工作是一个多方位的概念,不仅包括城镇与农村的统筹,也包括不同体系内外的统筹,最令人关注的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与市场企业职工的养老制度并轨。可以看出,我国不断推进的改革,最大的主题就是不断趋近公平,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改革也在不断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将应该并轨的养老制度进行并轨统筹,是养老改革最关键的部分。因为,这项促进公平的改革,必定会触及到一些群体的利益,因此阻力也较大,但是并不能因为阻力与聒噪而放慢改革的脚步,正确的改革应该被果断地推进。很多改革不缺方案、技术以及条件,最需要的是决断与勇气。这种养老制度改革与并轨,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一部分,晚改不如早改。
统筹工作是改革的起点,在基本实现各种统筹之后,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与经济发展状况以及CPI的联动机制,这种动态的调节机制是一个成熟的养老保险制度所必须的。其实,对居民来说,建立一个社会保障网络将意味着,不仅有稳定合理的养老保险制度,而且医疗与教育、基本住房方面的改革也需要破题。这是一个立体的保障概念,“以民为本”,正是应该从这些方面入手。
作者:祝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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