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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政泉控股提供证据显示:北大资源和政泉控股于2013年7月份签署《股权代持协议书》 ■本报见习记者 张 敏 11月25日下午,政泉控股发布了与北大医药相关高管关于转让上市公司股票、股东大会投票等信件往来,暗指北大医药相关高管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在得上述信息之后,方正集团于11月26日作出正式回应,称政泉控股所发布与北大医药所发布的邮件往来,是必须沟通的正常程序和事务,没有一条是可证实政泉控股举报的“内幕交易”行为及上市公司董监高参与代持的“证据”。尽管各有说辞,但值得注意的是,双方一直未公布签署股权代持协议的时间,而这对双方来说都十分重要。方正称举报材料为“拼凑”11月25日晚,政泉控股召开媒体说明会,向外界提供了在2013年6月4日北大医药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信息公告前,北大医药董事长李国军、原董事会秘书杨骁发给政泉控股工作人员关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的邮件,这些邮件里提前公布了股权转让数量以及转让价格。政泉控股认为,这些邮件指向称李国军等北大医药高管存在内部交易的行为。对于政泉控股的说法,方正集团也有另外一番说辞:“关于政泉控股发布会所提供的所谓往来邮件,全部都是上市公司为完成合法减持所必须沟通的正常程序和事务,所出示的附件都是在减持过程中受让方应当向减持方提供的必要文件,并且所列附件中没有任何与代持相关的文件”,因而不能证实公司存在内幕交易、上市公司董监高参与代持。方正集团一位人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公司于2013年4月份就发布了北大医疗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北大医药7000万股股票。此后,经过路演,有意接盘的投资者很少,当时仅有北大教育基金会及政泉控股表示有意向接手上述股权,后者表达了有意购买股票的数量。上述方正集团人士表示,公司董事长李国军发给政泉控股的邮件仅仅是模板,“这不妨碍其是一个公开征集”。在方正集团看来,政泉控股发布的信息只是片面的信息。“我司及所属企业已向监管部门悉数提供了全部相关信息及证据。”方正集团的回应暗示政泉控股提供的资料“断章取义”、“东拼西凑”。代持协议签署时间成谜北大资源与政泉控股签署股票代持协议,是主动还是被动为之,双方签署代持协议的时间也十分重要。据北大资源发布的公告,北大医疗集团于2013年6月13日与政泉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并按法规要求逐层上报财政部。保证金支付期间,政泉控股表示公司目前资金紧张,无法支付保证金,但即将获得一笔巨额贷款,请求方正集团协助短期借款,支付股权转让保证金。2013年8月28日,北大医药公告了教育部转发的财政部正式批文。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书的约定,政泉控股需要按时支付剩余款项25760万元。2013年8月下旬,政泉控股告知,上述贷款计划失败,无法支付剩余款项。 北大资源表示,鉴于当时股份转让已经获得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如政泉控股放弃受让,直接导致减持项目失败。为此,再三权衡利弊,公司协调资金,支持政泉控股完成了股份受让。北大医药2013年9月12日发布公告,披露股份过户完成。在2014年11月21日的回复中,北大资源表示:“期间,我司担心约定不明的情形会导致国有资产面临风险,经与政泉控股协商,不得已与其达成所谓代持协议。”在这份公告中,北大资源未披露双方具体的签约时间。不过,据政泉控股提供的一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授权函》显示:北大资源和政泉控股于2013年7月份签署《股权代持协议书》,但未标明具体的日期。此外,政泉控股还提供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13年8月5日的《收款证明》,该《证明》显示:“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代持协议书》,我公司(北大资源)于2013年7月26日向贵公司(政泉控股)支付资金人民币1亿元。现因计划推迟,特要求政泉控股返还上述款项……”截止到目前,双方都未公开签署《股权代持协议》的具体时间。记者昨日向方正集团等求证此事,但未得到回复。(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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