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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风波举报方政泉应是第一信披义务人

加入日期:2014-11-26 10:18:12

  随着监管部门表态,近日来持续发酵的北大医药(行情,问诊)代持事件峰回路转。

  11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了北大医药代持事件的最新进展,目前证监会已对包括政泉控股在内的事件各方涉嫌虚假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但对于政泉控股重点质疑的内幕交易和国资流失问题却只字未提。

  记者注意到,已有律师及股民在讨论相关维权索赔问题,如果此次案件以信披违规立案,涉事三方谁才是本案涉嫌虚假信披的第一义务人?多位法律人士对记者表示,政泉控股才是信披违规的第一责任人。举报者举报的三大问题两个不成立之后,举报者本人竟然要承担最大的责任?

  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上市公司收购关联办法》、《深交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法规,政泉控股作为北大医药的名义股东在签署代持协议后,即有法定义务报告上市公司,否则即构成虚假信息披露。而委托代持方——北大资源控股在此事件中,主要的责任是没有及时敦促政泉控股告知北大医药已经事实存在的代持关系。

  在此意义上,政泉控股其实是第一信披义务人。这也就是其被立案的原因。上海市华容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示,??如果因为相关主体代持虚假陈述而产生损失,在证监会对相关主体处罚后,可提起索赔。??

  上述法律人士表示,即便根据政泉控股曝光与北大资源集团的代持协议,其中约定有政泉控股5%的代持收益,这种有偿性代持关系也加重了其信息披露的责任。

  此前,北大医药公告披露的北大资源回函中道出了因政泉控股融资失败、不能履行减持受让义务时,为避免股市动荡被动代持的事件原委。从事件结果来看,政泉控股的“自杀式”举报肯定不是为了正义感,至于究竟是为了什么,媒体上已经有很多分析——方正证券(行情,问诊)的控制权。

  随着监管部门明确态度,这件轰动资本市场的事件也许将很快画上句号。如监管层所言,此事件仅仅是虚假信披的话,涉事各方可能面临罚款,例如,今年4月,*ST新都(行情,问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深圳证监局立案调查,最终的处理结果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公司和相关高管处以数万元到数十万元的罚款。市场人士分析,对于举报方政泉控股来说,真正肉疼的,恐怕是此前方正证券公告中所述的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实的问题,这个问题一旦做实,身为方正证券二股东的政泉控股,所持的18亿股方正证券股份可能会被监管层要求强制处理。上述市场人士也表示,重组中止是立案调查的正常程序,待监管层调查完毕后,北大医药的重组应该可以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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