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
这是坚持理性思考的正确举措,我们一直认为,没有利率锚下移而期待系统性地降低融资成本是很难的。本次降息有助于在明年初存量贷款重定价时系统性下调融资成本,特别是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小微、三农,当然还有房地产。存款上限的提高,在为最终完全解除奠定基础,也是避免吸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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