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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三角”一体化挑战:“断头路”何时通?

加入日期:2014-11-20 2:04:03

  [跨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涉及成本和收益问题,在目前中三角行政区划的分割条件下,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有相当大的难度,难以完全实现]

  一条公路修到与另一个地区的边界往往就成了“断头路”。2012年初,湘、鄂、赣、皖四省间有18条省际“断头路”。

  四省正联合打造的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目前却面临着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区域发展协调难度大、产业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激烈等困境,“断头路”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11月19日,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课题组在京发布最新研究结果显示,尽管长江中游城市群(下称“中三角”)发展已进入实质性的推进阶段,但亦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壁垒和制度性制约等因素。

  都想把自己的“块头”做大

  中三角是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皖江城市带为基础而形成的特大城市群,是湘、鄂、赣、皖四省城镇化水平最高、发展势头最好、发展潜力最大、联系最紧密的区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但上述课题组调研发现,目前中三角一体化发展障碍重重。

  “每一个地方政府都不愿意周围其他地方把自己的经济资源吸纳过去,也不想外地企业到本地来参与竞争,各地通过政府采购、专项资金扶持等支持本地企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阻挠了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长江中游城市群研究中心主任秦尊文说。

  面对“断头路”现状,秦尊文说,跨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涉及成本和收益问题,在目前中三角行政区划的分割条件下,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有相当大的难度,难以完全实现。

  秦尊文表示,中三角各省都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中期阶段,都有先把自己“块头”做大的强烈愿望,相互间争投资、争项目、争人才,导致长江中游地区的产业结构趋同,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明显。

  “湖北、湖南都产烟酒,对同类产品‘戒备森严’,而对来自上海、云南等较远省份的产品反倒不设防。”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成丽娜说。

  课题组调查发现,为了追求局部利益,各地产生倾销式招商和由此引致的竞相压价、相互攀比的优惠政策。为吸引大型投资项目,有的地方政府变相出资代建厂房,供投资企业租赁;部分地区推出了“零地价”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在一定额度以上、投产后税收达到一定额度的项目,地方政府以奖励、补偿等方式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企业。

  此外,湘、鄂、赣、皖各省都大上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设备等产业,但区域间缺乏专业化分工协作和密切经济联系,没有形成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关联带动能力差。

  “四省在千亿元支柱产业类别上,有近半重合。”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傅智能说,在存量方面,石化、食品均为四省千亿元产业。在承接转移的产业和各地的比较优势方面,中三角产业同构现象严重。在增量方面,承接的产业多为食品制造、电子信息、建材等,趋同性突出。

  部分地方热衷“三高两低”产业

  2012年2月,鄂湘赣三省政府在武汉召开会商会,决定联手打造中三角。同年12月底,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江西九江主持召开区域发展与改革座谈会,提议把安徽纳入中三角。

  2013年2月,首届中三角省会会商会在武汉举行。武汉、长沙、南昌、合肥从多个层面深入开展协作,涉及交通、科技、商务、卫生等11个领域。

  2014年2月28日,四城再次聚首湖南,共同签署并发布了“长沙宣言”,携手冲刺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

  课题组分析,从内需市场看,中三角人口相对比较密集,内需潜力巨大,市场空间广阔,在国内市场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就中三角的地区内产业发展而言,产业无法实现充分的对接互动,是因为政策资源和市场资源没有达到合理配置,进一步而言,是由于政策资源包围市场资源,行政力抵制市场力。市场力量不足以消除经济发展的空间不平衡,短期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强化这种不平衡。

  成丽娜认为,中三角市场一体化存在障碍的一个最主要因素是“单一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地方官员对一切有助于自己晋升的事情都保持积极态度,主要表现为充分地激励、支持本地企业和发展本地经济,推动本地经济快速增长。

  为了追求GDP指标,一些地区热衷于发展“三高两低”产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水平、低效益),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

  “此外,一些恶性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地区间形形色色的政策大战,依靠政府的政策优惠,为管辖地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成丽娜说。

  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魏博通介绍,在鄱阳湖区域的产业结构中,大多数支柱产业具有高耗能的特点,如有色金属冶炼、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石油加工等,工业增加值占湖区工业增加值的近5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4个百分点,且还有明显上升的势头。

  需实现“七个一体化”

  中三角不同于珠三角,珠三角主要限于广东省,行政区域障碍较小;也不同于长三角,长三角只有上海一个超大城市,与周边地区的经济互补性较强。

  秦尊文称,中三角分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域,受行政区划体制的束缚,区域协调的难度较大;同时,各省自己的城市群一体化尚处于“打基础”阶段,这就必然使小圈(群)合作远远强于大区域合作,实效性强的合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课题组提出,可以在充分尊重各地不同利益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投资、金融、财政、税收、土地及人才政策等,打破行政区经济限制。

  针对产业趋同问题,课题组建议鼓励区域内产业转移、资本联合、技术合作、产权交易,支持企业跨区域、跨产业重组兼并,实现产业合作共赢。形成以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为中心的高技术产业带和汽车走廊,以武汉、黄石、鄂州、九江为主体的冶金工业带,以九江、武汉、宜昌、荆州、岳阳为主体的化学工业带,以武汉、合肥、长沙、南昌为中心的现代加工业走廊。

  针对“断头路”问题,秦尊文建议,通过建设“四纵四横”交通网,搭建四个省会间的“两小时经济圈”,加大省际接壤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力度,打破区域交通分割。

  “加快中三角市场一体化建设,要厘清四省市场准入政策,取消地方保护,形成区域共同体,开放各自区域的内贸市场,这比‘走出去’更重要。”成丽娜说。

  成丽娜建议,中三角地区的长远目标是实现金融市场、人才市场、商品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技术市场、排污权市场和市场管理等七个一体化。

  课题组也提出,未来在中三角地区,要综合考虑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和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绿色GDP”绩效考核机制,将其作为主要的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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