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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恶意欠薪可吊销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加入日期:2014-11-13 23:00:14

  新华网合肥11月13日电(记者姜刚)用人单位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安徽省人社厅日前联合省发改委、公安厅、住建厅等9部门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可吊销营业执照。

  此次专项检查从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2月10日,检查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公路铁路、水利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安徽省明确规定,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与此同时,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作者:姜刚

编辑: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