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黑心油”事件再有进展。自顶新集团前董事长魏应充16日晚遭台湾检方羁押后,今日检方宣布侦结起诉,对魏应充求刑30年,另两名同犯顶新公司前任前后任总经理常梅峰、陈茂佳各求刑25年和18年。
台湾媒体今日报道称,承办检察官认为顶新公司负责人魏应充、前后任总经理常梅峰、陈茂嘉、屏东厂厂长曾启明、品管组长蔡俊勇,以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负责人杨振益及专员江淑端等7人,涉嫌自2012年1月起,以饲料用油制成掺假且妨害卫生之食用油,进而贩售给下游厂商。分别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刑法诈欺取财、加重诈欺等罪、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制造贩卖妨害卫生饮食物品等罪嫌,并且总计取得4亿4162万元新台币的犯罪所得。
报道称,彰化地检署认为魏应充等人的行为,应各从一重之诈欺罪、加重诈欺罪、贩卖掺伪食品罪处断,并且就总计60次之诈欺罪、79次之加重诈欺、3次之贩卖搀伪食品罪,应分论并罚。
对于检方在2个星期就完成侦查并提起起诉,媒体认为是“火速”,并表示起诉后,除非被认为有“逃亡”的可能,否则可以天价交保解除羁押。不过彰化地检署检方在受访时表示,检方的立场还是倾向应该续行羁押防止逃亡。
另外,高雄地检署侦办正义公司黑心油,今(30)日起诉代理董事长何育仁等人,认定117项猪油产品搀伪饲料用油,8年来销售总金额高达32亿余元新台币。
台湾媒体还报道称,在检方宣布起诉决定后,顶新集团发布了声明,表示尊重检方,盼勿枉勿纵,若有任何人员如涉有不法情事,绝不包庇,交由司法秉公处理。
针对今日彰化地检署侦办结果,顶新发出声明,以下为声明全文:
顶新制油表达尊重检方必要之司法程序,亦期盼法院秉持毋枉毋纵之精神,尽速审理本案厘清事实真相。
顶新制油相关人员全力配合司法审理过程,若有任何人员如涉有不法情事,绝不包庇,交由司法秉公处理。对于油品事件造成社会疑虑与大众不安,顶新制油再次表达郑重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