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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违规交易频现监管查处提速应对

加入日期:2014-10-30 4:46:42

  违规买卖所在上市公司股票,已成为不少董监高和股东等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痼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粗略统计发现,今年下半年以来,上交所已对11家上市公司的董监高或股东等违规买卖股票予以监管关注;自今年4月至今,深交所共对59起违规买卖股票采取监管措施。

  “内幕信息知情人购买股票违规越来越多,被查处的人也越来越多,说明存在违法成本的几率问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为什么要这么做,一是被抓的概率很低,二是即使被处罚还是有利可图。”

  违规理由五花八门

  即将结束的10月份,是上市公司三季报披露时间,也是董监高和股东等违规买卖自家股票的高发期,据深交所公开信息,当月已发出监管函17份,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人员和保荐机构。

  深交所公开信息显示,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涉及事由分别是,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超比例减持公司股份、敏感期买卖股票、未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短线交易等。

  但董监高违规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时间开始体现“神速”。公开信息显示,巨轮股份行情问诊)(002031.SZ)高管吴映雄于10月22日以均价10.96元/股减持3万股,违规在三季报披露前的窗口期买卖股票,深交所在当月27日就下发了监管函。长安汽车行情问诊)(000625.SZ)董事兼副总裁朱华荣在10月14日的敏感期,以13.61元/股买入2.52万股,10月20 日深交所就下达监管函。

  也有违规一年后被采取监管措施的上市公司。公告显示,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5月31日,大元股份行情问诊)(600146.SH)实际控制人杨军的一致行动人易同科技增持73万股,同年8月13日,杨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达到5%并披露,但未将易同科技持股情况及作为一致行动人进行披露,上交所于今年8月11日予以监管关注。

  违规买卖股票的理由同样五花八门。据青松股份行情问诊)(300132.SZ)公告,其副总经理邓新贵“因手机不慎操作”,于10月14日以8.65元/股一次性误买入公司股票800股,构成敏感期买卖股票。此次交易,邓新贵还涉及在6个月内违规短线交易,其曾在6月6日卖出公司股份24万股。

  秦川发展行情问诊)(000837.SZ)则在公告中称,公司副总经理毛丰在事前不知悉的情况下,由其亲属操作其证券账户以8.95元/股卖出公司股票2000股,交易时间恰逢敏感期。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亦存在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广东明珠行情问诊)(600382.SH)独董周灿鸿的证券账户,于8月5日至15日累计购买14.06万股,累计成交金额173.79万元;累计卖出11.35万股,累计成交金额145.04万元。但周灿鸿在公告中称,其证券账户委托公司秘书帮忙打理,由于秘书不清楚相关法规,在周灿鸿不知情前提下分别买入及卖出公司股票构成违规。

  而配偶“错误”买入公司股票造成违规的频率一直居高不下。10月29日中午,上峰水泥行情问诊)(000672.SZ)公告称,董事赵林中配偶高静在10月2 日买入公司股票200股,于10月27 日卖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关联人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规定。

  就在10月份,包括亿城投资行情问诊)(000616.SZ)、华联股份行情问诊)(000882.SZ)、宝利来行情问诊)(0000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在内,其董监高配偶皆在窗口期交易公司股票,但理由大多为不了解相关规定、操作失误等。

  尴尬的董秘违规

  “查处的力度不足,违法的成本低。”针对层出不穷的违规买卖股票现象,臧小丽认为。

  值得注意的在于,董监高频繁出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作为上市公司中最为熟悉证券法规的董秘,其身影亦不时在其中闪现。

  按照天汽模行情问诊)(002510.SZ)公告,其董事兼董秘任伟于9月3日分别买卖公司股票各600 股,构成了短线交易。锦州港行情问诊)(600190.SH)包括原董秘王健在内的多名高管,曾在2013年年报披露之前的窗口期涉嫌违规集体增持公司股票,之后王健以“个人原因”辞职。

  而三安光电行情问诊)(600703.SH)却连续涉嫌违规,继前任董秘易声泽违法买卖股票被证监会处罚后,现任董秘王庆及3名董事、高管也涉嫌在2014年半年报披露之前的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

  即便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也不能“免俗”,爱尔眼科行情问诊)(300015.SZ)实控人、董事长陈邦和青松股份实控人、董事长柯维龙,都曾违规交易本公司股票,甚至未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颇为讽刺的是,出现董监高和股东等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基本都制定出台了类似“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

  以三安光电为例,其早在2008年7月就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于2013年4月公告了“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

  上述制度皆基于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上交所的规范性文件,对董监高及其亲属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和信息报备做了详尽规定,其中规定董秘负责管理相关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并定期检查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毕竟在高管的管理和控制下,有的违规可能自己不知道,有的是没被发现不愿主动承认。”臧小丽表示,“上市公司比较多,(监管部门)没法一家家看。”

  不过,臧小丽认为,上市公司董监高等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最终不被发现的可能性不大,“本人重复违规,处理会重一点”。

  但上市公司多次发生董监高和股东等违规交易并不少见,而依据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规定和处理结果,大多以下发监管函进行告诫。

  虽然违规交易监管处理在提速,但目前仍未彻底杜绝这类现象。深交所公开信息显示,10月10日,浙富控股行情问诊)(002266.SZ)董监高傅友爱、余永清、郑怀勇同时进行了减持,合计以7.76元/股至7.83元/股减持436.84万股,而浙富控股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是10月30日,上述3人亦涉嫌窗口期违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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