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将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发展,培育壮大骨干文化企业。根据该意见,山东省将优化文化企业融资环境,积极推动文化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据了解,山东省将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途径合法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山东省将探索实行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文化企业。
山东省将加快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省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鼓励市、县(市、区)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银行机构探索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艺术品、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多种质押贷款方式。
同时,山东省将支持文化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动文化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到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和发行债券,探索开展文化产业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试点。
根据山东省规划,到2015年山东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或超过5%,并重点扶持和打造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辐射全国、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旗舰式大型文化产业集团;组建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文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