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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加开沪港通负责人小范围会议:开通会提前两周宣布

加入日期:2014-10-28 18:21:21

  沪港通27日没有开通。据了解,沪港通本月不会开通。消息人士告诉,港交所总裁李小加27日组织召开了内部沪港通负责人小范围会议,表示沪港通开通会提前两周宣布。同时,李小加还表示,“占中”对沪港通影响比较大。

  早在今年4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博鳌亚洲论坛突然宣布:“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上海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机制,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当日下午,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称原则批准沪港通试点。

  有接近交易所人士曾对本报分析称,因为沪港通试点的决策来自国务院层面,所以预计沪港通的开通日期也将由国务院决定。

  10月26日晚间,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各方已就实施沪港通作好技术准备。然而,截至本公告日期,香港交易所“尚未取得启动沪港通的相关批准”,因此并无实施沪港通的确定日期。当有关沪港通启动的时间表有任何重大进展时,香港交易所将适时刊发进一步的公告。

  不过,沪港通预计也不会无限期搁置。

  10月28日上午,香港特首梁振英表态继续做好各方面工作,争取让两地股市按照沪港通设计尽早开通。据香港媒体报道,梁振英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他一直向中央大力争取,认为沪港通对香港经济发展及国家金融发展有重要作用,而中央亦十分支持和重视,但香港社会要珍惜中央给予的机会。

  梁振英说, 虽然沪港通仍未开通,但他个人会继续做好各方面工作,期望在各界支持及配合下,可以让两地股市按照沪港通设计尽早开通。

  事实上,内地在沪港通方面的准备工作也没有停步,仍在紧锣密鼓的推进。

  就在上周,中国证监会宣布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以适应沪港通的规则要求。修订之前,有规定要求“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也就是说,同一股东只能投一种类型的表决提案。

  但是沪港通实施后,对上述规则形成了挑战。

  因为目前,香港结算体制采取的是间接持有的多级托管模式,香港开户投资者对内地上市公司有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需通过证券托管机构汇总至香港结算公司,进而报入上证所交易系统。汇总后的投资者表决意愿可能同时存在部分股数“同意”、部分股数“反对”和部分股数“弃权”。这就与内地现行股东大会规则相矛盾。

  为解决沪港通实施后表决提案的相关问题,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六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八十九条进行了修订,增加一条关于登记结算机构的除外条款:“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通过修改该条款,为登记结算机构投多种类型的表决权票预留空间。

  事实上,为确保“沪港通”业务试点平稳推出,中国证监会对派出机构也进行了统一部署。

  “沪港通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上海证监局10月27日表示,已经对辖区10家证券公司港股通业务准备情况实施了专项现场检查,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辖区公司进一步完善,全力保障港股通业务的平稳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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