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雄: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罗明雄: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加入日期:2014-10-21 9:11:49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体系是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为监管主体,以银行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监管客体的金融机构体系。

  一、 金融监管机构

  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监管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

  1. 中国人民银行

  198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剥离商业银行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是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实行总分行制,其分支机构按照总行的授权,负责本辖区的金融调控、货币政策执行职能,不负责为地方经济发展筹集资金。在总行和分支机构之间,银行业务和人事干部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地方政府需保证和监督央行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但不能干预央行的职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中国人民银行代管的国务院直属局,代表国家行使外汇管理职能,其分支机构与同级中国人民银行合署办公。

  2. 银监会

  根据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务院决定设立银监会,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正式挂牌。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银行监管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有利于银行业监管水平的提高。同时,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有利于人民银行履行宏观调控职能,更好地执行货币政策。

  银监会整合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银监会将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公司、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银监会既要防范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也要防范个别银行机构的非系统性风险,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银行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统一编制并按规定公布全国银行业数据、报表,通过各种手段监管和审批各个银行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准入、业务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

  3. 证监会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1997年11月,中央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全国证券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原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划归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199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与中国证监会合并。经过这些改革,基本形成了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监管体制。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

  2004年8月修订的《证券法》规定,证监会的职责是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以及中介公司等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等。

  4. 保监会

  保监会于1998年11月成立,是全国商业保险机构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09年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监会的职责是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主要包括:拟定保险业规章制度,发展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审批监管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分立、经营变更、解散以及破产清算等;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制定保险从业人员及其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统一编制并按规定公布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等。

  二、 金融机构

  我国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机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1. 商业银行

  按照中国银监会的分类,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体系包括:

  ① 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② 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有1986年以后相继建立的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截至2013年10月1日,共有12家;

  ③ 邮政储蓄银行。2007年3月中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邮政储蓄银行服务网络2/3以上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色是在服务“三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④ 城市商业银行。1998年以来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改建为城市商业银行,目前全国已经形成一百多家城市商业银行,机构遍布大中城市。截至2013年10月1日,全国共132家城市商业银行,除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三家上市以外,绝大多数资产在200亿以下,基本属于中小银行的范畴。

  此外,众多的外资银行、农商行、农合行等机构也是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组成部分。

  2. 政策性银行

  1994年,我国组建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建立政策性银行目的是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解决商业银行身兼二任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割断政策性贷款与基础货币的直接联系,确保中国人民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主动权。三家银行均实行自主经营、企业化管理、保本微利。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财政拨付,二是发行金融债券。目前,政策性银行90%资金来源是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筹措的。

  3. 保险公司

  1980年以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恢复停办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1995年9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保集团。中保集团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1998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宣告撤销,其下属的三个子公司成为三家独立的国有保险公司——中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有限公司。

  截至2013年10月1日,我国保险经营机构主要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公司等10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58家财产险公司、62家人身险公司、10家再保险公司,1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另外还有成百上千家保险业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公司。

  4. 证券机构

  证券机构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评估公司等。其中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是最主要的证券机构。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发行和买卖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它不仅受委托办理证券买卖业务,同时也从事有价证券的买卖经营。截止到2013年9月,我国共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证券公司共114家。

  证券交易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金融机构。中国目前有两家证券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职能是: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和上市公司进行监督;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及国家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除了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外,我国金融机构还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以及新兴的消费金融公司等。

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编辑: 来源:搜狐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