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的中国股市来说,尤其要加大依法治市的力度,而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能促进中国股市“依法治市”进程进一步深入。
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根据安排,这次会议主要议程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正因如此,这次会议自然也就受到股票市场的极大关注,因为在中国,股市与依法治国相对应的就是“依法治市”问题。
对于中国股市来说,“依法治市”的问题非常突出,是中国股市的一大软肋。
在对欺诈上市行为的查处上,《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该项规定,对欺诈上市行为,仅仅只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这甚至比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利率还低。
这种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从轻查处,几乎存在于《证券法》的每一项条款中,不论是股价操纵还是内幕交易,或者信息披露违规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证券法》给予的惩处通常都是“点到为止”。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究其根源在于,中国股市的设立,最初是为国企脱贫解困服务的。问题也因此而产生。因为对于早期的国企上市来说,由于高管并无持股,因此涉及到的利益并不严重,所以当时国企上市虽然捆绑现象严重,但总体上造假现象并不严重,因此当时的法律法规还不至于出现太大的问题。但现在股票上市已经发展到民营企业与私营企业,这些企业一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原始股东马上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千万富翁,导致这些企业造假上市的动力很大;并且,由于这些企业的管理不规范,各种违法违规的事情因此频发。所以对于目前的中国股市来说,尤其是要加大依法治市的力度,而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完善法律法规。这与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依法治国的主要议程是遥相呼应的。笔者衷心地希望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能促进中国股市“依法治市”进程进一步深入。
但对于目前的股市来说,依法治市仍然是任重而道远。毕竟目前的中国股市仍然还停留在圈钱市的阶段,为融资服务仍然还是中国股市的首要任务,而且这项首要任务比任何时候都还迫切。中国资本市场不仅发展主板融资、创业板融资,而且还发展了新三板乃至是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来融资。并且从创业板的融资来说,不仅降低企业上市的准入门槛,而且还要让亏损的网企以及高新企业上市融资。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如何实施严刑峻法,实在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而没有严刑峻法又如何能治理中国股市的“乱象”呢?这归根到底就看监管部门乃至高层如何来平衡融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了。而依法治国则是平衡二者利益关系的支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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