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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修改章程议案夭折 控制权扑朔迷离

加入日期:2014-10-13 14:24:28

不久前的定增风波尚未平息,长园集团(600525,SH)的控制权之争再起波澜。

9月30日,长园集团发布了修订公司章程议案等系列公告。议案部分内容被法律界人士及投资者热议,甚至被解读为“长园欲以内部人控制公司”。10月8日长园集团发布公告称,为保障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延期5天召开审议修订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

自章程议案提出后,长园集团股价连续下挫,10月10日,长园集团股价单日跌幅达4.26%。长园集团随即召开董事会,宣布撤销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一场修改公司章程的戏码突然宣告结束。

一位熟悉长园集团的证券研究员向《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表示,长园集团9月30日开始系列动作,实则 是 长 园 集 团 对 沃 尔 核 材(002130,SZ)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收购行为的反击。但最具杀伤力的章程修订议案,却在3个开盘日内迅速夭折,这使得长园集团控制权之争仍未明朗。

长园集团回应称,目前市场对章程议案的负面解读均不存在,董事会撤销章程修订议案,是听取了部分股东对章程修订建议的结果。

削弱股东大会权利?

长园集团9月30日发表公告称,公司9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同时,审议通过该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将于10月15日举行。议案一出,马上引发质疑。

针对质疑,长园集团发布关于延期5天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长园集团在公告中称,“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保障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故本次会议延期召开。”

10月8日,长园集团证券部人士顾宁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也称,有不少投资者致电咨询有关章程修订议案。随着质疑持续发酵,长园集团10月11日发表“关于撤销《公司章程修订议案》”的公告,长园集团此次章程修订宣告“夭折”。

至于理由,长园集团在10月11日公告中称,公司董事会听取了部分股东对章程修订的建议,为了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决定撤消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长园集团此次章程修订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欲借章程修订对公司“实行内部人控制”。经济学家宋清辉就表示,长园集团最近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联手复星集团的动作,实则是对沃尔核材的反击。

根据长园集团9月30日公告,《公司章程》第40条,将在股东大会的原有职权中舍去 “对非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更换权”,只保留股东大会对上述职位的“选举权”。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浩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项修订将股东大会对非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更换权排除在外,在法律上应是不允许的。《公司章程》的制定应该高于法律的标准,法律规定股东大会拥有的权利,《公司章程》中不能没有。但《公司章程》里可以新增相关法律中没有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教授梅慎实亦认为,长园集团《公司章程》中不应该遗漏股东大会对上述董事的更换权。“如果不明确股东大会拥有更换权,日后如果公司非职工董事、监事或者独董出现问题,股东大会将失去行使‘更换上述董事’权利的依据。这对一家公司的长远管理并无益处。”

但刘华浩与广州银卓投资金融经济师廖志斌表示,股东不会因为《公司章程》中没有该项权利而丧失相应的权利,此次公司章程修订只是董事会提出的议案。

另外,在第77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规定中,长园集团欲新增“罢免任期未届满的非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以及“与公司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交议案”两项内容。

上述律师均表示,长园集团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权中新增以上两项权利,均未违反相关法律。刘华浩表示,以上两项新增内容,前者属于股东大会的一般权利,从法律上讲,把股东大会“一般权利”事项放到“特别决议权”中是没有问题的。

梅慎实认为,后者属于公司针对同业竞争对手设立的“反收购”规定,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但长园集团将 “罢免任期未届满的非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放到“特别决议权”中,有不公正之嫌。

“综合股东大会‘一般权利’中的 ‘股东大会不能选举或罢免职工董事’,却把‘罢免非职工董事与监事’放到特别决议权中,有保护职工代表董事的嫌疑。也就是说,‘职工代表董事’,股东大会动不了。”梅慎实表示。

疑借新规实行“内部控制”

长园集团此次公司章程议案还针对董事有多项修订,包括“新设2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等。

对于“新设2名职工代表董事”项,刘华浩认为这是合法的,长园集团可以自由设立职工代表董事。但梅慎实却强调,职工代表董事一般只在国企中存在,“长园集团设职工董事,实际上是套用了国企的管理方法,但长园集团并非国企,按照相关法律不能设立职工代表董事。长园集团设立职工董事是带有目的的。”

宋清辉表示,虽然职工董事经常被认为是“花瓶”,设立职工董事意义不大,但由于职工董事的选任完全可以由管理层内部把控,而不受广大股东的监督,存在较大的治理漏洞,这可能正是长园集团设立职工董事的目的。

但是,长园集团证券部人士顾宁则向记者解释,设立职工董事是因为 “长和系”的退出导致股权分散,为了避免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稳定。“长园发展的历史证明广大职工和管理团队,有能力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设置职工董事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顾宁表示。

梅慎实教授认为,“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将职工代表董事也纳入1/2的比例中,则是“第一次见”,法律上无此说法。

根据公开资料,目前长园集团9名董事,除了3名独立董事之外,还包括董事长许晓文,长和投资委派董事彭日斌 (时任副董事长)及陈红,2位公司高管,以及华润信托委派董事杜新春。

长和投资彻底退出长园集团,按理说长和投资委派的两名股东彭日斌、陈红应不久后退出董事会。长园集团董事长许晓文于2014年1月1日辞去公司总裁职位,目前只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廖志斌明确告诉记者,董事长许晓文应当不属于“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之列。

由此,按照1/2比例,除了董事长许晓文外,长园集团还将在董事会中理论上有4个席位,包括职工代表2名、总裁等高管董事2名。最后,长园集团理论上可在董事会9名成员中拥有5个席位。此项修订被解读为“长园欲以内部人控制公司”。

对此,顾宁回应,对于市场上对长园集团的上述负面解读,并不存在。

控制权之争未明

此外,公司还发布,长园携手复星集团控股子公司复星瑞哲,成立长园瑞哲投资有限公司。长园集团此一系列动作难免被解读成,借修改章程及并购合作“报复”沃尔核材。宋清辉表示,长园联手复星,是在拉拢复星与第一大股东沃尔核材抗衡。修改公司章程也是对沃尔核材的反击。

上述证券研究员表示,修改章程的核心在于增加了同业竞争者提名这一项,以避免未来沃尔核材掏空长园集团的可能。增加职工代表这一项也是为了预防未来沃尔核材可能在董事会中给公司正常议案设置障碍,“毕竟两家公司属于竞争关系。”

而针对长园系列动作,沃尔核材10月9日发布关于投资长园集团相关情况公告。公告主要向投资者解释投资长园集团的战略意图,称不存在配合实际控制人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沃尔核材在公告中坦言,作为长园集团第一大股东,沃尔核材目前并未拥有对长园的控制权,亦无法判断是否会取得长园集团控制权,因为这还需取决于董事会结构、对经营管理的实质影响等因素。

顾宁表示,目前集团董事会没有沃尔核材委派的董事,“因为他们也没提出委派董事的要求”。长和系委派两位董事仍在董事会中,“因为任期未满,而且集团肯定两位董事对集团的贡献,故仍留任”。

沃尔核材内部人士则告诉记者,“可能要走程序,看情况吧,到时候可能会有。”公司目前对长园的系列动作并无最新动作,还有待公司谈论研究。对于此前的定增决议,沃尔核材也并未提出相应否定定增的临时议案。“目前还没有通过定增方案。”

宋清辉认为,如果这次公司章程议案通过,长园集团控制权归属复兴的可能性较大,而沃尔核材撤出长园集团的可能性不会太大。但此次章程议案“闪撤”,使得长园集团控制权之争走向难料。

编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