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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财产权利的真金白银”——山东部分农村“确权颁证”见闻

加入日期:2014-1-27 16:11:33

  新华网济南1月27日电(记者萧海川、张志龙)“现在村里1000多户人家,都跟城里人一样有了自己的房产证!”山东省肥城市东大封村村支书杨仁庚高兴地告诉记者。

  杨仁庚口中的“房产证”,是由肥城市房管局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书》。“心里踏实多了,以后凭着这个红本本,咱们还能申请抵押贷款来解燃眉之急,这就有了真金白银啊。”令杨仁庚意想不到的是,“确权颁证”后的村居,房产价值涨了约10%,乡里乡亲住着更踏实放心了。

  据了解,在农业大省山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多地试点,同样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山东省农业厅经管处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底,山东省131个涉农县(市、区)、25个涉农开发区全部开展了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去年夏天,为了土地确权,村里又是来评估公司,又是测量公示,前后花了差不多1个月时间。”临沂市临沭县白旄镇新马庄村村民李宝堂说,自家最终有3亩9分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以确认。

  作为一家饭馆的老板,李宝堂远非传统意义上的农民。“种地成本那么高,又担风险,真不如打工。我们家4口人,除了老小还在上学,其他人都在打工,家里的地早就流转了。”李宝堂直言,现在外出打工,日薪至少在150元-160元,比侍弄土地赚得多。

  “有了证,流转也踏实,还有额外的收益。前些年每亩土地流转费才四五百元,2013年我家的地租就涨到了1000元。听说以后还能抵押,搞贷款什么的。”李宝堂表示,政府出面办的事,没啥不放心的。

  山东临沂罗庄区沂堂镇后迷龙村村支书王征民谈起土地确权对农民的改变,感触良多。他认为,土地既然明晰了权属关系,那么土地的意义就不止于“耕作”,“这以后才称得上是真正的经营土地。

  当被问及对未来土地确权有哪些期望时,杨仁庚、李宝堂、王征民无一例外地表示,政府虽表示“三权”可以抵押贷款,但一直缺乏具体操作的细则,金融机构难以及时对接。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要抓紧研究提出规范的实施办法,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

  土地,作为农民手中最大的“财产”,恰可借助“土地确权”的东风,搭上现代金融的快车,让广大农民收获到“真金白银”。杨仁庚等人的期望,也许不久后就会实现。

  作者:萧海川 张志龙


编辑: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