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强化派出机构职责 私募业务等纳入监管范围_热点关注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关注 >> 文章正文

证监会:强化派出机构职责 私募业务等纳入监管范围

加入日期:2014-1-22 20:21:11

  2014年1月21日,证监系统的年度工作会议如期召开,这也是肖钢就任证监会主席之后的第一次监管工作会议。

  肖钢表示,派出机构是所在辖区事中事后监管主力军,主要职责是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辖区内一线监管工作,完成全系统协作监管任务。修订《派出机构监管工作职责》,及时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私募业务等纳入监管范围,加强投资者保护、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职能。针对不同辖区的市场情况,建立科学的派出机构资源配置和评价体系。

  派出机构要重点开展辖区内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监管执法工作,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苗头要及时查处、及时制止。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和监管协调,完善在公司上市、退市、多层次市场建设、稽查执法、相关风险处置等方面的协作机制。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探索快捷有效的平行移送模式。派出机构要依法行使监管权力,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及时向会机关报告辖区重大事项,积极建言献策。同时,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维护整个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的统一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会管单位是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监管支持平台。要进一步明确定位,把职责之内的事情做好,切实把市场运行保障、投资者服务、风险监测监控、市场教育培训及研究等职能落实到位,努力提高服务水准和运行效率。

  肖钢认为,会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机构、交易所、会管单位的沟通交流,从实际出发、合理可行地部署工作。重大决策要会商派出机构、交易所和会管单位,制定监管规则要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要如实作出说明。加大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力度,精简考核评估、报告报送等事项,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