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讯证券揭阳临江北路营业部
针对日益猖獗的非法证券活动,监管部门除了出台一系列文件予以整治外,也逐步加大了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知识的宣传力度,券商营业部对其宣传力度也呈现逐步加强的态势,防范非法证券活动也收到了一定的实效。但从目前来看,仍有许多投资者对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相关知识知之甚少,宣传工作还存在力度不够、缺乏长效性等问题。因此,加强对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是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券商营业部加大对投资者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知识宣传力度的必要性
做好防范非法证券活动是维护券商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从近几年破获的案件看,线索的来源非常广泛,其中投资者举报是非法证券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投资者往往也是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的主要人群。因此,加大对投资者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知识的宣传力度成为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券商营业部作为与投资者最直接接触的金融单位,必须加大对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投资者支持、配合监管机构做好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工作,并积极向监管机构举报。
二、当前券商营业部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分析
(一)对防范非法证券活动思想认识不深刻
正确的思想认识是制约券商营业部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工作质量提高的重要因素。从一些券商营业部内部看:一些管理人员及员工认为投资者听信非法机构推荐买卖相关股票是投资者个人的事情,与证券营业部无关,对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宣传会影响到客户对金融机构的认知度,从而导致业务流失,影响自身经济效益;从社会公众看,由于券商营业部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导致社会公众对非法证券活动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二)相关执业人员自身缺乏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知识
虽然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工作已开展多年,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宣传方式单一、宣传内容不够丰富,特别是内部的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培训,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缺成熟规范的培训模式,从而培训学习也只是停留在低层次水平,翻来覆去抄法规、读概念,与实际工作内容不够吻合,对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现实指导意义不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多数执业人员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不能及时识别非法证券活动的相关特征。
(三)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对象片面
目前券商营业部多设立于城区、城镇,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对象主要是城镇街道居民、城市社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客户。而对于相对偏远的农村地区,当地居民群众对如何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基本一无所知。其实,宣传对象不应仅限于所有客户对象和非客户城镇居民,农村群众也应是宣传的主要对象,这样才能够增强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知识在全社会的普及性,使犯罪分子无漏洞可钻。
(四)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宣传工作缺乏激励约束机制
部分券商营业部认为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属于义务性工作,不论开展得好坏,不会触动员工任何利益。因此造成目前部分券商营业部员工对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宣传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改进券商营业部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措施与建议
(一)加强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议券商营业部加强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有效的物力、财力、人力的保证,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建议在成立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时,组长最好能由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宣传工作思路,对如何加强和改进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且带头参加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起到示范作用。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队伍素质
建议加大对券商营业部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使券商营业部员工充分认识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员工的培训,应当形式多样,不拘形式,不应只是对相关制度的照本宣科,而是要更多地结合实际案例情况去培训。既要提高思想认识,更新观念,又要提高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识别能力,这样才能更加有利于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贴近实际,更加有利于广大投资者接受宣传内容。
(三)创新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创新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应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要在摆摊设点、设立咨询台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多采取一些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措施,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平台,例如可以通过组织各金融机构通过其官方微博开展“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知识知多少”在线问卷调查活动、通过金融机构网站发布非法证券活动相关案例等,加深广大群众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识,同时也营造一个良好的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氛围,为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四)建议监管机构和协会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实施激励约束机制
建议地方监管部门和证券业协会加强对辖区券商机构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的指导与督查,并实施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宣传工作开展得好的券商机构,应当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于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的,应给予适当处罚,以强化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工作的开展,促进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工作达到预期宣传目的。
加强对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是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券商机构只有加大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才能不断提高投资者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识别能力,才能使公众认识到非法证券活动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使打击非法证券成为公民的一种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