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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刺痛证监会改进措施研究中 此前因老股转让收益可观而首家申请暂缓发行的奥赛康成为市场关注热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周五的例行新闻通气会上首次透露,奥赛康发行过程中,报价询价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正在进行现场检查,目前还没有结论。 4家暂缓发行公司各有原因张晓军表示,奥赛康老股发售所得将超过31亿元,这个情况值得重视,新股发行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应该用于经营发展,一级市场发行资金的绝大部分被老股东拿走违背新股发行初衷。奥赛康暂缓发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符合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要求,证监会发布的新股发行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中,都贯穿市场化改革和保护投资者的主线。 从2013年12月31日开始,有9家公司暂缓发行的情况,其中有5家陆续恢复,4家处于暂缓发行状态,原因不尽相同,有证监会要求的,也有主动提出暂缓的。张晓军指出,奥赛康在完成定价并发布发行公告后,市场有很多议论,证监会就此及时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沟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暂缓发行并及时发布公告。 慈铭体检暂缓发行,是因为证监会调阅了路演推荐材料,发现有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情形,证监会要求调整进程;晶方科技暂缓发行,是因为接到信访材料,有些情况要进行核查,为保护投资者,证监会要求暂缓发行;其他的都属于自主决定暂缓发行。 张晓军表示,有些公司出现了老股转让大幅度超过新股发行数量的情况,原因包括:一是募投方案都是两三年前制定,近两年业绩增长较快;二是新股定价过高;三是发行审核中,从严把握募集资金投向。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改进措施,以发行融资应该满足实际需要为原则,同时加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主要考虑发展需要,对老股转让所占比例应该有所限制。从目前已经发行的48家公司的情况来看,有10家未发行老股,其他公司的老股转让占比平均为38.3%。 针对市场对老股转让制度安排的质疑,张晓军表示,老股转让制度安排的主要用意包括:增加新股首发上市流通量;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约束买方报高价;缓解上市后老股集中解禁对二级市场的影响;缓解超募问题等。 未出现卖股打新情况 张晓军表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时,建议恢复市值配售的意见比较集中,在出台的改革方案中,没有完全照搬市值配售,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市场股权结构变化。股改后,中小投资者不是流通股的最大持有群体;二是定价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经过多年市场化改革,定价方式向市场化过渡,按老的市值配售做法,不缴款就直接配售新股,不能贯彻自主决策和自担风险的理念;三是新股风险初步显现,不再稳赚不赔;四是先缴款再申购实施了一段时间,比较平稳,继续实施没有增加资金负担。 从头两家公司的发行情况看,证监会观察到几个现象:一是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中,以自然人为主,资金占比超过95%;二是沪深两市当中的自然人投资者,参与申购新股的比例不高:三是申购资金主要来自于场外增量资金;四是两只新股申购前的两个交易日,A股净买入,未出现为申购新股而抛售老股的情况。(.成.都.商.报 .郑.佩.珊)
证监会:该出手时我们绝不会手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IPO七大热点问题 1月17日,针对近期市场关注的新股发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市场的疑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和证监会发行部有关负责人集中进行了回应。张晓军表示,市场关注的奥赛康的股票发行在报价、询价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目前证监会正在进行现场检查,现在还没有结论。但他强调说,对于新发行上市的公司来说,筹集的资金应当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如果在一级市场发行大部分资金被老股东拿走,显然有违IPO的初衷。 希望看到市场各方的理性博弈,该出手的时候我们绝不会手软!证监会发行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类似15日公布的证监会对IPO过程的监管和抽查,将成为常态化工作,同样贯彻于后续的新股发行工作中。 多数暂缓发行公司 系自主选择 统计显示,自2013年12月31日开始至今,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共计有9家出现暂缓发行的情况,其后有5家公司陆续恢复发行,截至目前还有4家公司处在暂缓发行状态。那么,这些企业暂缓发行是否都是证监会叫停的呢? 上述9家公司暂缓发行的原因不尽相同,有中国证监会要求暂缓的,也有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动提出暂缓的。张晓军给出了答案。 随后,他介绍了市场较为关注的几家企业的情况。 奥赛康在完成定价并发布发行公告后,市场出现较多议论,有质疑其定价偏高的,也有质疑其老股转让大幅超过新股发行,把新股发行上市演变为老股东大额套现的。就此,证监会及时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进行沟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缓了发行,并随即发布了公告。 慈铭股份发行过程中,中国证监会按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要求,调阅了其路演推介材料,并发现其中存在需进一步核实的情形。因此,证监会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调整发行进度以待核查完成。 晶方科技和太平洋石英系发行过程中证监会接到有关信访材料,对公司信息披露提出异议。按照信访处理程序,中介机构需按中国证监会要求进行核查,其后方可根据核查结果决定下一步发行进程。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核查期间要求其暂缓发行。 除此以外的其他企业,均为其结合既有规则和自身发行情况,自主决定暂缓发行,中国证监会未干预其发行进程。 奥赛康暂缓发行 符合IPO市场化改革方向 针对市场关注的奥赛康事件的最新进展,张晓军透露说,奥赛康的股票发行在报价、询价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正在进行现场检查,现在还没有结论。 市场广泛关注和质疑的是,奥赛康的存量发行超过了31亿元,比新股发行数量高好几倍,这个情况值得重视。张晓军表示,作为一个新发行上市的公司,筹集的资金应当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如果在一级市场发行大部分资金被老股东拿走,显然有违IPO的初衷。同时,控股股东是公司信息的优势者,在IPO时就过多减持,容易引起投资者对控股股东行为及其影响的种种猜疑。因此,奥赛康的暂缓发行是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也是符合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要求的。 新股发行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这个方向是不会改变的。他特别强调说,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中,都贯穿着市场化改革和保护投资者这条主线,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在完善事前审核的同时,更加重视事中加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市场化改革绝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更不允许哄抬价格,操纵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市场化改革的应有之义。 剔除高报价 是发行人自主选择 近期有几家拟上市公司在定价时剔除的最高报价超过90%,市场质疑证监会调控发行价格。 对此,张晓军回应说,中国证监会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简称《措施》)是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提出的加强过程监管制度安排的具体落实,并未对价格做出限制性规定。比如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规定,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要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为了给投资者充分的时间冷静分析定价合理性,认真思考企业投资价值,《措施》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确保相关信息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知悉并消化理解。 他进一步表示,《措施》发布实施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依据自身情况对发行安排做出了自主选择。有的发行人认为自己的发行价格市盈率虽然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但有其合理性,遂坚持其发行定价,选择了连续三周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有的发行人结合公司情况和自我估值,选择了较大比例剔除最高报价,使最终发行价格与其估值相匹配。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网下投资者报价偏高,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为合理定价,参照二级市场一般估值水平,较多剔除最高报价部分,使参照市场一般估值水平的报价成为有效报价,也是现行规则所允许的。他表示。 老股转让 比例应有限制 在新股发行过程中,由老股转让引发的股东套现行为被市场所诟病,那么,对这一问题证监会有何具体措施呢? 张晓军表示,一段时间以来,新股发行三高问题一直是市场热议的话题,认为公司超募是一种恶意圈钱行为,应该严格监管。近年来,证监会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举措,允许老股转让就是相关措施之一。 借鉴国际市场经验,2012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时就提出了允许持股36个月以上公司股东转让老股。本次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新股发行与募投资金挂钩、不足25%的部分可以转让老股的措施。其主要考虑在于:缓解股票上市时可交易股份偏少的状况,增加股票流动性;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约束买方报高价,促进新股合理定价;缓解股票上市后老股集中解禁对二级市场的影响。同时,也意图解决市场一直诟病的所谓超募问题。 张晓军指出,本次改革启动后,一些公司出现了老股转让数量大幅超过发行新股数量的情形。根据证监会的分析,其原因有三:一是首批发行的是早已通过发审会的企业,其申报的募投方案均系二、三年以前制定的计划,加之一些企业近两年业绩增长较快,从而导致可容许的新股发行数量较低。二是个别企业发行定价过高,也使老股转让数量超过新股的情况更加突出。三是为防止发行人随意编制募投项目,发行审核中一直从严把握募集资金投向,通常不允许企业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把新股发行数量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直接强制挂钩不尽合理。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改进措施。公司发行融资应以满足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确定募集资金用途。同时,要加大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并按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充分揭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主要考虑公司发展需要,对老股转让在公开发行股份中所占比例应有限制。 统计显示,从目前首批发行公司已确定发行数量的48家情况来看,10家公司未发售老股,其他38家公司老股转让数量占发行总量的平均比例为38.3%。 抽查发行人和承销商 是常态工作 近期,市场有一种声音认为证监会新出台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以及对发行承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是一种行政干预行为,对此,张晓军回应说,1月12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及15日公布的抽查工作,都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不是所谓新政,更不是行政干预股票价格,只是对已有规则的落实和具体执行,目的是强化新股发行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这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他指出,这次对新股发行路演推介及定价过程进行抽查,如发现发行人、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将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将依法处理。也欢迎社会各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举报,加强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好市场秩序。 张晓军说,对发行人、主承销商、报价机构等相关主体是否按照改革意见和相关规则守法合规、勤勉尽责进行抽查,是证监会发行监管的常态化工作。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证券发行承销办法、协会业务规范、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中,都对发行人、主承销商有明确的规范要求,如:不得采取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或其他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不得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不得干扰网下投资者正常报价和申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不得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得以自有资金或者变相通过自有资金参与网下配售。在推介过程中不得夸大宣传,或以虚假广告等不正当手段诱导、误导投资者,不得披露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这些禁止性条款的执行情况都将在今后的监管中做相应的检查。 证监会将按照监管规定和业务政策,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法制化道路,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他进一步强调说。 调整网上配售方式 减少对二级市场冲击 对于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调整了网上配售方式,市场评论较多,而且还存在一些误解。 张晓军对此再一次进行了解读。他指出,在制定改革方案及征求意见过程中,建议实行市值配售的意见较为集中。改革措施中参考市值配售方式,要求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这次改革没有完全照搬市值配售做法有几点考虑: 一是市场股权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主要由中小投资者持有,市值配售主要向流通股股东配售。股权分置改革后,不再存在非流通股。中小投资者也并不是流通股最主要的持有群体。按老的市值配售做法,并不能保证新股向中小投资者配售。 二是定价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经过多年市场化改革,新股定价方式已经从过去行政定价逐步向市场化定价过渡。按老的市值配售的做法,不缴款、直接按持股市值向投资者配售新股,不能体现投资者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市场化改革理念。 三是通过近年来的改革,新股风险已经初步显现,新股申购不再稳赚不赔,2011年、2012年新股上市首日破发率均接近27%。四是先缴款再申购的做法已经实行多年,行之有效,投资者早已熟悉这一配售方式,并非本次改革内容,此次改革并没有额外增加中小投资者的负担。 他指出, 调整网上配售方式,一是鼓励二级市场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减少新股申购对二级市场的冲击;二是平衡一级、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也在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从我武生物、新宝股份两只新股申购情况看,有以下几个现象:一是网上申购以自然人投资者为主,自然人投资者申购资金占比超过95%。二是自然人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的比例并不高。目前深圳市场符合市值申购条件的账户超过1100万,参与两只新股申购的自然人投资者账户均为70余万户。三是新股申购资金主要来自于近期场外增量资金。两只新股网上申购当日冻结资金1200亿元,据报道,申购首日及此前4个交易日,普通投资者通过银证转账净转入资金为1349亿元。四是两只新股申购前两个交易日,普通投资者A股交易总体净买入金额约64亿元,申购首日净卖出19亿元,未出现为申购新股抛售老股的现象。我们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 IPO改革 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此次IPO重启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有人提出要再次暂停IPO。 对此,张晓军表示,市场新旧矛盾交织,总会出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改革就是要在发展中循序渐进地解决这些问题。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解决所有的问题。改革的成效,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内相关各方的市场博弈才能体现,需要放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来观察和检验。改革的措施当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证监会对存在的问题正在抓紧研究,不断完善相关规则,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法。 解决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既要有近期重点,也要有长远目标。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循序渐进。张晓军指出。(.证.券.日.报 .侯.捷.宁)
证监会:新股三高成因复杂 暴力哥拼死护盘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股三高问题的成因十分复杂,目前还没有使其迎刃而解的办法。此外,证监会表示,新股市值配售的安排是为减少对二级市场冲击,保护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今后IPO过程中的老股转让比例应该有所限制。与此同时,周五的A股市场继续向下探底,2000点大关吹弹可破,但尾盘中国石油等少数大盘股逆市猛拉,起到了粉饰太平的作用。分析认为,下周市场仍有惯性下探的要求,2000点告破没有悬念。 证监会:新股三高问题根源复杂 目前尚难迎刃而解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17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新股三高的问题在2009年改革的时候已经冒出来,应该说其成因不简单,系由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表面看是定价问题,而定价高的根源又十分复杂。对此,证监会一直在跟进研究,但目前还没有一招鲜的办法使其迎刃而解。 对于保险资金获准投资创业板股票,张晓军表示,创业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证监会将继续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促进创业板发展。但保险资金参与网下申购报价,要坚持依法、合规、独立报价。 奥赛康暂缓发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部分暂缓发行新股公司系自主决定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奥赛康暂缓发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新股发行改革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方向。此次改革突出以信披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在加强事前监管的同时,更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市场化改革不意味着放任自流。 据介绍,新股改革启动后共有9家暂缓发行的新股,截至目前还有5家处于暂缓发行的公司。其中,有承销商、发行人主动要求暂缓的,也有证监会要求暂缓的。比如奥赛康等公司,市场存在质疑,证监会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进行沟通,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暂缓发行。其他部分公司属于公司主动暂缓,证监会未进行行政干预。(发自广州投资快报) 新股申购主要是增量资金 未出现抛老股打新股 张晓军表示,本次新股发行改革改变了新股配售的方式,市场上存在不少误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建议恢复市值配售的意见较为集中。但是,这次改革并没有完全照搬市值配售的做法,有几点考虑:一是市场结构发生巨大变化,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小投资者并不是流通股的最大持有群体;二是新股定价正在由行政定价向市场化过渡,按老的市值配售做法,不缴款就直接配售新股,不能贯彻自主决策和自担风险的理念;三是最近几年来新股破发率达27%,新股风险初步显现,不再稳赚不赔;四是市值配售的安排是为减少对二级市场冲击,保护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目前看,先缴款再申购实施了一段时间,运行比较平稳,继续实施没有增加资金负担。 据介绍,从头两家公司发行情况来看,证监会观察到几个现象:一是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中以自然人为主,资金占比超过95%;二是两市当中的自然人投资者,参与申购新股的比例不高:三是申购资金主要来自于场外增量资金;四是两只新股申购前的两个交易日,A股净买入,并未出现为申购新股而抛售老股的情况。 证监会:正在研究改进措施对老股转让比例有所限制 张晓军表示,老股转让就是解决新股发行三高问题的措施之一。2012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时,证监会就提出了这项措施,本次改革增加这项内容。实践中,有些公司出现了老股转让大幅度超过新股发行数量的情况。证监会正在研究改进措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主要考虑实际发展需要,对老股转让所占比例应该有所限制,同时加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据介绍,从目前已经获准发行的48家公司情况来看,有10家未发行老股,其他公司的老股转让占比平均为38.3%。 A股2000点大关岌岌可危 暴力哥护盘难以奏效 与此同时,A股市场周五继续呈现出极其疲软的走势,2000点大关盘中几欲告破。但中国石油、中国人寿等极少数权重大盘股尾盘快速拉升,对稳定股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与此同时,期指市场2月合约前20名席位空单持有量达到55682手,比上一交易日增加15921手,多单持有量达到48323,比周四增加13074手。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严晓鸥认为,上证综指在连续下跌后未有趋势性好转迹象,虽然缺乏上行动力,但考虑到目前绝对点位并不高,预计后市延续弱势整理格局,如果流动性方面进一步爆发利空,不排除股指迅速向下突破的可能。而创业板指形态仍较好,虽然接近前期高点附近存在一定压力,但局部热点将持续,在批量新股发行和上市的冲击下,建议控制仓位,优选个股。(.投.资.快.报 .高.升)
制度建设不能靠打补丁 IPO重审证监会市场化受挫 一石激起千层浪。1月15日21点45分,证监会紧急发布对新股发行定价过程进行抽查的公告。 这意味着,监管机构对新股发行的过程监管再度加强。此前,证监会很少审查新股发行环节,更偏重于财务核查。 不过,多数投行对此表现得很淡定。 抽查很正常,也很合理。这次抽查应该是奥赛康(300361)不良反应引起的。如果类似事件屡禁不止,以后抽查有可能会常态化。北京某大型券商投行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不叫停IPO,(抽查)常态化也是好事儿,主要是起震慑作用。 1月17日,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加强新股发行过程监管、抽查不是新政,更不是行政干预,是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落实,也是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改革应有之义,抽查只是一个小动作,后续还会出台相关措施。证监会肩负向注册制改革重任,如果没有严格的过程监管,没有对违规行为的事后惩罚,注册制改革注定不会成功。 渐进的市场化 在证监会主席肖钢大力市场化改革,以及证监会监管职能转型的当口,奥赛康事件的突发,逼迫证监会不得不采用窗口指导等行政手段干预,叫停、暂缓部分IPO项目、启动新股发行定价过程抽查。继奥赛康之后,绿盟科技(300369)、汇金股份(300368)、东方网力(300367)、恒华科技(300365)、慈铭体检等5家公司也被暂缓IPO。 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严打高价发行。针对询价、路演、报价等关键环节,对发行人、中介机构实施更为严格的行为监管,从尽责履职、信息披露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措施就是对询价、路演、网下报价过程进行抽查。 不过,目前的抽查工作已经比早前的传闻温和得多。此前有消息称,51家IPO公司将全部接受核查,而且核查将由证监会稽查大队主导。 证监会的抽查工作日前已经启动,共有44家机构询价对象及13家主承销商进入抽查名单。其中,被抽查的询价对象包括博时基金、东方基金、富国基金、百瑞信托、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基金银丰、银河证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等44家机构。中金公司、海通证券(600837)、安信证券、东吴证券(601555)、中银国际等13家主承销商也在名单之列。 从证监会一系列不同寻常的动作看,似乎违背了市场化的原则,重新走上了行政干预定价的回头路。证监会此举会不会给市场化改革蒙上一层阴影? 记者采访中发现,业内人士认为没有改革倒退的可能性。 目前的行政干预虽然与市场化改革大方向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但监管层初衷还是为了呵护市场。特别是在向注册制过渡过程之中,对于那些恶意钻政策空子,同时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给以适当的行政手段是完全正确的。天鹰资本执行合伙人迟景朝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没必要否认主动叫停这个事实。否则,后续或者还会有人找漏洞,顶风作案,以实现发行人与中介利益的最大化。除了监管层以外,资本市场各方参与机构都有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的责任。 抵制三高、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肖钢主导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核心,这个方向是对的。 不过,由于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构成以及投资者与市场的不成熟,也导致市场化改革推进必须是循序渐进的,不可能一步到位。 粗犷的询价制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在IPO重启之后,证监会一直在行政手段和市场化改革之间寻找微妙的平衡,试图让所有的市场主体满意,但就改革本身而言,不利用制度手段逼迫固有的利益团体让利,结果只能是谁都不满意。 无论是奥赛康,还是5家被暂缓IPO公司,都是因为其PE过高所致。针对目前IPO发行价格偏高的情况,监管层目前采用的方法还是堵漏洞打补丁,堵上现有新股发行政策中的一些潜在漏洞。 对此,某投行人士表示:IPO暂缓一年多后重启,初期发行价格偏高,也在所难免。这是市场风格所致。后面市场会矫枉过正,自动纠偏。等新股供应量上去了,估值自然就下来了。他的一个论据是,在2012年IPO暂停之前,有些股票上市即破发,因此,监管层没必要过于担心而插手,要相信市场的自动修复功能。 此外,一味地用行政手段推进市场化,同时靠给政策打补丁的方式只能是暂时之举,从长期看,如何在中介机构、发行人之间很好地起到市场守门人作用,其实也考验监管层的智慧。从现有监管规定来看,奥赛康并没有违规,只不过是合理地利用了现有制度。如果经过进一步核查,中金在发行定价过程中没有舞弊行为,监管层怎么下台?上述投行人士质疑。 该人士强调:抽查的作用也只能保证询价、配售过程公开公正。但是,目前新股高价发行是询价过程造成的吗?显然不是。因此,只针对询价过程抽查,并不能根治资本市场的本源问题。 因此,业内人士的建议是,应该用制度本身去制衡、约束各方利益博弈,而不是行政手段干预。行政干预也只是暂时的过渡。否则,中国资本市场永远是一个纠结的市场。既有奥赛康的高市盈率上市以及老股转让的高层套现套利者,也有众信旅游(002707)这种自动剔除96%的高报价的奇葩。 南方某证券商研究中心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从管制到最终放开,从核准制到注册制过渡过程当中必然要经历一个乱的过程。资本市场的整体制度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当其冲的应该是完善严格退市制度。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分析称:出现市场扭曲更深层次的原因有三方面。最主要的原因是,证监会作为监管机构,要适应市场化监督现状,因此,还须在职能管理上进一步的细化,甚至细到几百项,上万条的规定,而不是哪儿出事堵哪儿。 另一方面,也说明证监会在制定政策、监管执行力上明显滞后于市场,对于改革或将发生的极端情况估计不足。目前新股发行制度大多也是粗线的规定,并没有细化。而且在政策出台前征询对象都是机构,没有更大范围地向各界征求意见。所以,容易被机构钻空子。上述负责人说。 此外,这也反映出市场化改革的不彻底。比如,在现有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询价环节,在制度安排上,由于是发行人与投行协议价格,明显使中介关联容易赚到钱。上述负责人说。 在改革新股发行定价方式上,规定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自行协商确定。同时,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平衡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如此看来,在给予券商巨大权力的同时对披露的要求则可以尽可能防范暗箱操作,让市场各方进行监督。(.中.国.经.营.报 .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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