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1月18日电(记者 李志全)在河南省“落马”的6名厅级官员中,5人爱“洋钱”,3人喜欢手表。多者,1人收了5块名表。
18日举行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作法院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点名”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漯河市原市长吕清海、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郑建民,3人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被“点名”的还有,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原河南省委常务副秘书长陈江河、河南省安监局原党组书记李永新,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安阳市原政协主席赵微。
上述6名厅官,皆因“受贿”犯事。记者在这份工作报告所附的有关用语说明中发现,他们有“共性”问题,都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也有“个性”问题,3人存在索取行为。
除河南鹤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出身的李永新之外,5人都存在收受“洋钱”现象,如美金、欧元、港币、加元。
周以忠、郑建民、陈江河都是“表哥”,周以忠非法收受手表2块价值27.22万元人民币,平均1块13万多元;陈江河收受他人手表5块价值31.59万港币。
2013年,河南重拳打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判处犯罪分子28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处级干部123人。
张立勇表示,今年将继续严肃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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