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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山东省金融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加入日期:2014-1-16 13:50:44

  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山东省金融办)在京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董事长杨晓嘉,山东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代表两家单位签署协议。

  杨晓嘉指出,此次与山东省金融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相关决定,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同服务好中小微企业的首次尝试。杨晓嘉表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运营到今天正好一周年。一年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努力建设适应中小微企业特点、契合企业发展需求的市场平台。2013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试点扩大至全国,从12月31日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式面向全国接受企业挂牌申请,由此结束了在国家高新园区内的小规模、区域性试点的状况,开始了以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新局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步入了全面发展、创新发展、快速发展的新阶段。这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金融领域改革创新的重要实践。

  李永健指出,近年来山东省金融办把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把实体经济优势转化为资本竞争优势。山东省中小企业已达75万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近5万家,上市资源后备库企业超过1000家,挂牌上市后备资源较为丰富,双方合作具有坚实的基础。李永健指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作为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山东省内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宣传推介工作,有力推动了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进程。

  根据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挂牌企业资源培育、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挂牌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信息交流互换及推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规范发展等方面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