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证监局与河南高院签署《协作意见》
9月6日,河南高院与河南证监局举行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加强协作推动河南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联合签字仪式,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和河南证监局局长刘青松共同签署《协作意见》并发表讲话。
据了解,《协作意见》从四个方面19个具体事项明确了双方协作内容。一是依法审理各类涉及证券期货民商事纠纷和刑事案件,为河南资本市场规范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是深化司法与行政监管合作,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创新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机制,防范证券期货市场风险。四是加强联络沟通,构建良性互动格局。
《协作意见》 指出,要设立河南证券期货行业社会法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该法庭对全河南省证券期货民商事纠纷进行调解,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可以委托该法庭进行调解。
刘青松指出,共同签署《协作意见》是河南资本市场的一件大事开全国之先河。法治之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的重要性,好比“锚”与“舟”的关系,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毫不手软追究到底、处罚到位,确保资本市场之“锚”要着地、牢实、管用。刘青松进一步指出,共同签署《协作意见》是河南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大监管、大执法”格局的有益尝试,是共同做好下一步河南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工作的动员部署。
张立勇在讲话中指出,法院将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要提高涉证券期货纠纷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水平。二是要全力保障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三要对证券期货类金融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四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关注,讨论证券期货改革和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化解方案,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