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场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6日进行了回应。他介绍,新股发行制度“还在研究完善。”而关于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政策,证监会前期已与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并完善了部门协商机制;至于“新三板”扩容问题,目前,证监会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具体方案,待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将及时向市场公布。此外,证监会还将持续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信息的安全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关于“德邦证券-上海银行-蝶彩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在交易江苏宏宝(行情,问诊)过程中涉嫌内幕交易,目前正在调查中。
研究建立错单交易取消制度
新闻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行情,问诊)异常交易事件暴露出我国证券市场在异常交易的应对处置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须改进的地方。
“证监会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与研究,拟于近期出台政策文件,从五个方面改进相关各项制度。”他说,一是进一步研究和明确证券、期货交易中关于异常交易的定义和具体标准;二是加强对相关交易技术系统的管理;三是加强交易系统前端控制;四是研究建立错单交易取消制度;五是推动建立异常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注重对基金子公司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规模越来越大,对它们的监管难度也不断加大。日前,有消息称,相关部门希望新成立一个部门专门监管基金子公司。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予以否认。
“目前,对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监管工作由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和相关派出机构负责,尚未考虑另行成立部门监管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新闻发言人说。
他同时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注重对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强化风险控制,加强违规处罚,注重行业自律。一是加强非现场监控,通过信息统计分析,跟踪了解业务发展合规情况及潜在风险,防止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二是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维护市场秩序;三是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四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制定业务指引及自律规范,推动公司守法经营、规范运作、勤勉尽责、防范风险;五是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监管执法实践情况,及时完善相关监管规定,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规范发展。
房企再融资征求两部委意见
对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事宜,新闻发言人介绍,为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证监会前期已与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并完善了部门协商机制。
他同时指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以及募集资金投向涉及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再融资申请,一律就其用地情况征求国土资源部的意见;对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以及募集资金投向涉及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再融资申请,其商品房开发行为需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检查认定的,证监会将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意见。
“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在报送再融资申请文件时,应按照证监会相关要求同时提供公司专项自查报告、中介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等相关文件。”新闻发言人说。
坚持推行并购重组阳光化审核
新闻发言人对日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进度表》中多家公司出现“实地核查”情况进行了解释。他说,根据相关规定,审查部门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派出机构对申请材料的有关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实地核查的,自作出核查决定之日起到核查结束的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审核期限内。
此外,他指出,近年来,证监会坚持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推行并购重组阳光化审核,提高并购重组审核的效率和透明度。对于上市公司以高溢价收购手游公司,证监会在审核中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在证监会外网上公布的审核要点,要求申请人详细披露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如发现并购重组过程中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