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第三大股东,本公司持有广发证券686,754,216股,占其总股本11.6%。本公司采用权益法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根据《关于修改
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广发证券母公司2013年8月经营情况主要相关财务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8月 | 2013年1-8月 | 营业收入 | 504,459,110.22 | 4,445,059,354.23 | 净利润 | 157,442,373.24 | 1,516,535,715.11 | 期末净资产 | 32,600,951,381.68 | - |
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详见广发证券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广发证券未提供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故本公司无法估算上述数据对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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