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
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9月3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研究制定该文件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记者:社会各界对师德建设工作十分关注,请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
答:长期以来,全国广大中小学教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近年来极少数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损害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2.记者:师德建设复杂性、综合性很强,请问文件是如何形成的?
答:为做好文件研制工作,委托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作为牵头单位,成立以顾明远、劳凯声为顾问,专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中小学校教师和校长参加的课题组开展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征集全国各地师德建设经验和做法,对中外师德建设情况作了比较研究,赴东、中、西部深入中小学校进行实地调研,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中小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意见,形成文件初稿。专门召开专家审定会,反复征求部内有关司局意见,认真讨论修改,形成文件。
3.记者:请谈一谈新时期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思路。
答: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工作的思路是: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自尊、自强、自省、自律。健全完善师德表现的激励、约束和惩戒制度,用制度规范师德行为,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强化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4.记者:《意见》中的长效机制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包括教育、宣传、考核、激励、监督、惩处、保障七大机制。创新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提出师范生培养、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培训都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并把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加强师德宣传,将师德宣传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点工作。提出在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的同时,及时回应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师德考核,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提出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突出师德激励,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提出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奖励的必要条件,作为晋职晋级、人才培养的优先条件。强化师德监督,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提出建立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并建立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规范师德惩处,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划出师德红线,制定国家层面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注重师德保障,强化领导责任。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
5.记者:《意见》出台后,如何确保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
答:《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师德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
6.记者:《意见》所称中小学教师的范围是指哪些?
答:《意见》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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