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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环保厅:挖地三尺未见高压泵深井排污

加入日期:2013-9-3 6:16:29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针对山东有多家企业利用高压泵深井排污的说法,在沉默了大半年之后,山东省环保厅终于出来说话了。

  8月31日,该厅在其微博上声称,山东省环保部门为查高压泵深井排污付出了巨大的行政成本,不少企业暂停生产被挖地三尺。但时至今日,所有举报都无一属实。

  今年2月,有爆料称,山东潍坊多家企业通过高压水井将污水排放到地下。该爆料直接推动了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环保部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地下水污染的调查,其后“两高”发布司法解释,规定利用渗井排污可直接入罪。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们一直在收集官方查处的企业排污记录,山东等地出现了一些渗井、渗坑的排放企业,但是,目前还没有高压泵深井的排放记录。”

  “所有举报无一属实”

  就在8月末,新华网中国网事发布消息称,武汉警方日前查获号称 “中国最大的网络推广网站”的特大网络造谣传谣团伙,此团伙参与炒作“高压泵地下排污”等10余起重大事件,年获利100多万元。

  山东省环保厅转发了该条消息,并指出,今年春节以来,山东省环保部门为查证网传“高压泵深井排污”付出极大的行政成本,不少企业甚至暂停生产被挖地三尺,但时至今日,所有举报竟无一属实!

  该消息受到最早披露“山东地下深井排污”事件的知名人士邓飞的质疑,其通过微博“隔空喊话”,要求山东环保厅公布受影响的企业名单。

  至此,时隔半年多的“山东深井排污”事件,再次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

  9月1日,山东省环保厅发布消息称,将会公布春节以来受“高压泵深井排污”冤枉的企业名单、被迫停产的企业名单以及被“挖地三尺”的企业名单。

  对于山东环保厅的高调表态,邓飞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潍坊环保局当时就有至少两个问题被媒体痛批。一个是三天调查数个企业,一个是通风报信。”

  记者在山东省环保厅网站了解到,2013年3月,山东省环保厅针对媒体曝光和社会举报的情况,对十几个被举报涉嫌深井排污的企业进行查处,但是,查处的结果是均无深井排污问题。

  对于何时公布企业名单,受彻查企业的范围,山东省环保厅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名单何时公布时间还未定。

  对于被检查企业生产受影响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对这些企业肯定造成了损失,要配合检查,生产设备就要停,正常的生产也要受影响。

  “渗井排污更普遍”

  公开资料显示,虽然社会上有关于企业高压泵深井排污的质疑,但无论是地方环保部门还是国家环保部,并没有发现企业存在高压泵深井排污的行为。而在高压泵深井排污问题上,各方的观点也不一致。

  美国环境保护署认可“污水深井灌注”技术,这是因为人类开采地下水的深度一般不超过500米,而“污水深井灌注”的井深通常超过1000米,在严格的技术条件保证下,“污水深井灌注”不会影响地下水的饮用水安全。

  即便如此,打造1000米的深井同样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庞忠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企业如果不考虑环境影响,打井的技术要求并不高,而要达到环保要求是另一回事。

  “渗井、渗坑的排放对地下水的污染依旧比较严重,应该受到重视。”马军说。

  2013年5月,环保部通报2月下旬至3月开展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结果显示,共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

  与此同时,对于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大,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利用渗井、渗坑向地下排污可以直接定罪入刑。

  作者:刘菊花 王敏

编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