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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资产证券化加速流动性瓶颈待解

加入日期:2013-9-25 6:26:48

  日渐火爆的券商资产证券化产品仍是机构投资者享用的一顿“大餐”。9月18日,东证资管-阿里巴巴1号、2号专项管理计划在深交所正式挂牌。

  “考虑到该专项计划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公司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只面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旨在确保投资者具备与产品相匹配的投资经验、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9月23日,东证资管一位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此前,深交所在今年3月发布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下称《指引》)中规定,管理人应当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每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资产证券化曾经改写了美国金融业的竞争格局。我们认为,资产证券化在中国也具有同样的创新空间。”北方一家上市券商资管负责人对本报记者直言,“优质资产进行证券化有利于培育市场发展,培育机构投资者。特别是,这种资产如果要进入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话,券商无疑会在其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上述东证资管内部人士也称,上述东证资管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次优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三者比例大致为75%:15%:10%。其中,优先级、次优先级份额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份额全部由阿里小微旗下阿里小贷持有。

  “目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了3A的市场评级,并将在条件成熟后通过深交所上市交易。”该人士表示。

  “在资产证券化的具体实践上,我们认为,目前券商可以创新的方面包括基础资产类型、交易结构等,如小微企业贷款、双SPV结构等。”当天,广发证券(行情,问诊)(000776.SZ)有关负责人也称。

  不过,前述上市券商负责人也直言,截至目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仍是一个尚待解决的“瓶颈”。

  从交易制度层面来看,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或深交所综合协议平台进行交易,做市制度尚不完善,无法进行标准券质押式回购,影响了产品的流动性,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定价均带来了一定影响。

  “尽管新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允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根据交易场所相关规则,通过回购进行融资。但上交所仅开放了一对一式的质押式回购服务,这对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改善作用较小。”该负责人称。

  对此,该负责人认为,为了解决流动性“瓶颈”,应对评级较高(如AA以上)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引入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进行交易,或允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此外,其建议资产证券化产品应增加竞价式质押式回购功能。

  “在立法实现突破的前提下,探索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从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或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扩展到集中竞价系统,甚至实现跨市场发行流通。”该负责人称,“主要是,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法律体系相对薄弱,没有出台更高层级的法律规章,会计、税收、信息披露等方面没有完善的配套规定,无法完全满足企业资产证券化未来的发展需要。”

  该负责人还表示,为了活跃市场交易程度,应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成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重要投资者。比如,放宽参与银行范围,推动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交易所市场固定收益产品交易;推动银行全面参与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平台或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固定收益产品。

  “甚至可以放宽至具有一定资产规模及风险识别能力的个人投资者,如金融资产在300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到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该负责人称。

  此外,前述广发证券负责人也直言,除了流动性问题以外,审批制度、合适的基础资产难找以及人才储备不够等问题也有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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