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作为原铁道部窝案关键人物之一的丁书苗案开审,通过报道,大家可以知道丁书苗的“奋斗”历程颇让人唏嘘。最初丁书苗只是一个小学文化程度的小贩,只能走街串巷卖鸡蛋。当然,这也不是羞耻之处,不少如今贵为巨商大贾的商人有如此卑微的经历,甚至台湾的经营之神王永庆、香港的超人首富李嘉诚也有类似的辛苦。
真正的羞耻之处在于投身为奴,因为丁书苗后面的发家与王永庆、李嘉诚有所不同,她的发家主要是依靠一个生命中的主人——刘志军。在结识此人后,丁书苗开始倒卖车皮,“倒手”铁路工程项目,在发包方和投标公司间充当中介,十年间,涉嫌非法获利20余亿元,身价更是过百亿。
不单如此,最近曝光和审理的高官腐败案件中,我们或多或少都发现了一些怪现状,那就是商人与官员勾结,继而官员的配偶、子女都参与进来,成为一个庞大的腐败共同体。商人匍匐在权力的脚下,甘心成为家奴,打点官员家的一切。这样情况非常可怕,比如薄熙来之徐明,刘铁男之倪日涛,且称之为“家奴式商人”。
公诉人宣读的丁羽心(丁书苗)供述称:我和刘志军认识10年间,刘帮助我挣了很多钱。凡是他安排我做的事情我都尽力去办,花多少钱我都不吝啬。在刘志军案中,最大的一笔腐败金额就是从丁书苗这来。她为了报答“恩人”刘志军,涉嫌为刘职务调整、“捞人”投入4900万余元疏通关系。
这样的情节在薄熙来案件中也可看到,除了为薄家提供一幢数千万元的别墅外,徐明还为薄熙来的家人提供了其他花费的帮助。比如,薄瓜瓜和朋友去非洲旅游,他提供了10万多元;薄瓜瓜提出买一辆8万多元的电动车,徐明也给买了;2001年10月,薄瓜瓜有30多万元人民币的信用卡账单,薄谷开来找他帮着支付。
同样,在刘铁男案件中,根据公开报道,刘铁男与商人倪日涛结成官商同盟,其处级妻子郭静华、儿子刘德成在倪公司持有股份,境外收购骗贷国内银行,刘德成汇丰HSBC银行账户多次收受倪日涛公司巨额汇款。
中国的商人怎么了?为什么都甘心为奴?从丁书苗的经历中大家也可以发现,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贩10年时间成为身价百亿的富商,这绝非个人努力可以达成的“中国梦”,它只是权力对金钱兑换的泡沫。在泡沫没有破灭之前,它所拥有的光彩也确实迷惑了无数人——丁书苗甚至出资4000万元“收买”扶贫办一主任,为自己戴上“慈善”的光环。
当然,家奴身份只是硬币的一面,这些商人在权力面前做奴,在财富面前做主。一旦家奴与主人结成腐败同盟,那么在外界看来,家奴就兼具了主人的化身,又变身成为不可一世的“主人”。这就是为什么商人甘心做家奴的动力所在,先屈从于个别掌权者,然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财富和身价,再用这些财富“辅佐”掌权者步步高(行情,问诊)升,继而再次通过权力兑现利益,如此成为一个越来越紧密的腐败共同体。
虽然家奴名义上不好听,但是很可能在这个商场与官场,有很多甘心为奴才而不得其门而入的。有很多商人只是送钱的奴才,但是不会成为家奴。大量钱权交易可能是一次性完成,交易的一方甚至连奴才都称不上,不过是一个官家的钱包而已。所以,钱权交易双方能够反复发生,进而双方形成信赖关系,这也是官商互相遴选的结果:商人挑选主子,官家挑选奴才。
这样的家奴不仅仅影响权力决策,还可以登堂入室,进入官员的私生活。比如丁书苗花钱为刘志军猎艳,而徐明可以进入领导家中与家属讨论行贿别墅的样式,倪日涛则安排领导家属进入公司谋取职位和股份。这种信赖的和待遇绝非一般商人可比,即便在商业交往中,并不需要直接利用官家,只是这种信赖关系就可以为之征战商场增添许多胜算。
我们并不排除丁书苗、徐明和倪日涛在常规的商业行为中有他们聪明的一面,也不否认他们有一些财富可能赚得合理合法,但是身为家奴,就永远难以摆脱这种耻辱。无论财富赚取多少,一旦投身为奴,除非接受法律公正的审判并承担所有刑罚,就永远是戴罪之身。
我们尊重那些白手起家、惨淡经营的商人,他们可以通过勤劳智慧获取财富的同时赢得社会尊敬,但是通过权力背书攫取利益的商人,永远不可能被得知真相的公众认同,这种原罪无法洗白。现在案发,洗尽喧嚣、退却浮华,丁书苗、徐明们或许会觉得这是黄粱一梦。但是,公众忧虑的是:还有多少这样的家奴和他们主子依然在台上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