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承德9月22日电(张帆 王淑明)河北省承德县公安局22日透露,该局破获一起销售伪劣化肥案,犯罪嫌疑人鲁某某当日被承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之中。
据介绍,2013年6月4日,承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该县石灰窑乡某农资经销站经理宫某某报案称:2013年1月至2月,其分两次在鲁某某处购进山东齐鲁大化牌复合肥20吨、尿素60吨,共支付货款14万元,后经承德市产品监督检验所鉴定,鲁某某销售的化肥为劣质化肥。
接报后,承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一面立即向主管经侦工作的领导汇报,一面及时展开侦查。
经过办案民警初步核查,发现宫某某已将其购买的伪劣化肥销往石灰窑乡10多个自然村,涉及200余农户、1000余亩土地,农户普遍反映“烧苗”、“死苗”等问题,由于损失较大,受害农户情绪极为不稳定,几次到县政府上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及时惩治犯罪,给农户挽回损失,承德县公安局迅即成立了专案组全力展开破案攻坚。
经调查,由于宫某某与鲁某某一直是通过互联网联系。鲁某某在互联网上注册了网站,对其产品做了详细的介绍,互联网上所留电话均是鲁某某自己开通的电话,均能打通。所以宫某某虽经认真核实,但也未发现端倪。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整个销售过程中鲁某某并未露面,宫某某向公安提供的汇款账户并非鲁某某本人的,侦查工作几近陷入僵局。办案民警看着受害百姓期待的目光,克服重重障碍,先后三次前往山东省临沂市摸排调查。经过不懈的努力,9月15日,办案民警终于在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镇将鲁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鲁某某(男,26岁,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壮岗镇前坡村人)交代了其从互联网上注册网站,发布虚假广告,所留电话是自己事先设计好的电话,出售的化肥是其从某化肥厂购进的半成品,使用“山东齐鲁大化肥业有限公司”的假包装袋,出售给与其联系的商户。鲁某某对其销售给宫某某伪劣化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9月22日,鲁某某被承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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