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局2日发布《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措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2015年起,未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动力机械依法禁止在北京销售和使用;力争2016年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2014年起,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质监局牵头研究制定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力争2016年实施。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