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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辉:应提高指数化产品的国际化程度

加入日期:2013-9-13 5:04:16

  ⊙记者 王璐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杨文辉在12日举办的“第七届指数与指数化投资论坛”上表示,应提高我国基金业指数化产品的国际化程度。目前,我国指数化产品的境外业务还刚刚起步,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有待提高。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完成了RQFII的法定工作,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现在证监会正在修改QDII的管理办法,鼓励相关机构走出去。随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境内外投资者跨境指数投资需求也会快速增长,指数化投资的国际业务空间较大,有必要着力加以推动。

  杨文辉称,证监会关于基金监管工作的思路是加强监管、放松管制,贯彻落实新基金法要求,积极推动市场化改革创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因此,基金监管今年将主要做好四项工作。

  第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梳理,专心做好新基金法的配套工作,优化行业发展法治环境。该项工作目前进展顺利,已经发布8项规定,还有几个规则分别在公开征求意见和在制订中。这些规则的制订修订体现了新基金法的精神和理念,对推动行业改革创新、实现新的发展与跨越,将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加强监管执法和系统性风险防范工作。近年来,落实证监会监管转型的要求,基金监管工作注重现场检查,有针对性地做好专项检查、监控工作,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年上半年查处了9起基金投资违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销售违规行为也进行了查处,对涉及内幕交易的案件立案稽查。

  第三,深化基金产品审核制度改革。今年取消了基金产品通道制,简化了审核程序,缩短了审核期限,实施网上审批。新基金数量今年有大幅度增长,前8个月新基金244只,较去年同期增长70%。新基金法确立了公募产品的注册制,因此正按照新基金法的精神,修改公募基金的运作管理办法,拓宽行业创新发展的空间,为创新产品比如基金中基金等提供法律依据。

  第四,加大对创新的支持力度。一是稳妥推进创新产品开发工作,已顺利推出债券ETF、定期支付、浮动费率等创新基金产品,更好地满足了投资者理财需求;二是建立健全创新产品的评审机制,与基金业协会协商确立了一个评审规则,由协会发布实施,更好地做好创新产品的论证、审核工作;三是支持基金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进行创新,支持基金支付功能的拓展,继续扩大货币市场基金赎回业务T+0的应用范围;四是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推动长期资金入市。到今年8月底批准了237家境外机构的QFII资格,累计额度达464亿美元,也批准了49家试点机构RQFII的资格,额度有1278亿元。

  杨文辉同时表示,将加强合规风控,推动指数化产品规范发展。他指出,指数产品与证券市场市值比较,规模还是相对比较小一点,发展空间还是比较大的。他建议,为进一步推动指数基金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工作:

  一是加强指数基金产品的基础设施和合规风控建设。今年无论是证券市场还是基金业,都出现了一些重大违规事件,这些事件实际都在反复提醒我们,在发展指数基金时要将信息系统的建设、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真正建立科学合理、健全高效的现代风险管理体系,尤其是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以后一定要真正落实,让它运作生效,这一点尤其重要。

  二是加大对指数和指数化投资的研发和投入。目前,指数化投资的专业人才不足,下一步要全面开展被动研究、指数化投资的研究宣传推广,培养更多人才,加强布局指数化投资业务的风控体系。

  三是完善产品结构。目前的指数产品虽然多元化,也有比较好的局面,但核心还是围绕着沪深300几个核心指数,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难以满足投资者多元化需求。接下来要进一步加强指数产品开发工作,推出可投资性强、市场影响力大、契合投资者需求的工具,拓宽指数化的投资领域和丰富投资策略。

  四是提高指数化产品的国际程度。基金市场跟证券市场相比,国际化程度还是相对较高,但指数化产品的境外业务刚刚起步,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有待提高。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完成了RQFII的法定工作,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现在正在修改QDII办法,鼓励企业走出去。随着外汇管制、改革方面的深入,境内外投资者跨境指数投资需求也会快速增长,指数投资这个国际业务空间应该说还是比较大的,这方面也可以着力推动一下。

编辑: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