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讯
被誉为黄酒第一股的古越龙山如今跨界玩起了电视剧。
2 013年上半年,在三公消费限制以及高档餐饮酒楼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古越龙山高档黄酒销售受挫,但以“女儿红”品牌为主的中低端黄酒则增长较快,保证了其整体业绩小幅增长。
为了进一步提升“女儿红”黄酒的品牌效应,古越龙山更是宣称将委托参股公司浙江古越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文化传播公司)投资最少6900万元用于拍摄黄酒文化的电视剧《女儿红》。
古越龙山称拍摄《女儿红》并不以赚钱为直接目的,2013年上半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1.03亿,6900万的投资额已占上半年公司净利近七成。按照35集的规模,每集成本近200万元。这样的成本预算在国内电视圈已属顶级,古越龙山是否有夸大成本的嫌疑?
近年来,为了推广黄酒文化,古越龙山积极尝试运用了很多新型营销模式,如方文山填词的歌曲、拍摄微电影。一位营销专家对21世纪网表示,古越龙山的这种营销方式,未必能够带来(大笔)销售,能否热播都没把握。
古越龙山最多掏7590万
9月9日晚间,古越龙山公告,公司将投资最少6900万元拍摄电视连续剧《女儿红》,并全权委托浙江古越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女儿红》的拍摄和发行等事宜。
古越龙山方面表示,电视剧集数约35集以上;剧情以绍兴“女儿红”黄酒为主线展开,将通过悬念迭出、曲折感人的故事情节,深刻揭示“女儿红”黄酒的文化内涵与其包含的人性力量,从而提高人们对“女儿红”黄酒的知名度、认可度和赞誉度。
不过,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古越龙山投入巨资拍摄的电视剧并不以赚钱为直接目的。
在公告中,古越龙山表示,拍摄《女儿红》更多的是为了扩大广告宣传之效能,同时兼顾版权利益。《女儿红》在双方约定电视台首播之前及首播之日起一年内,该剧版权发行由文化传播公司全权运作,发行收益(包括广告收益)归文化传播公司所有。
据悉,首播的发行收入是目前我国影视剧的主要盈利点,这也就意味着,古越龙山会将利润拱手让人。
实际上,上市公司为宣传企业而投资拍摄影视剧古越龙山并非首例。在这之前,同仁堂、全聚德、东阿阿胶都有过尝试,但都无古越龙山这般大度。
以东阿阿胶为例,2009年,东阿阿胶投资4000万元为《大宅门》第三部建设了一个影视拍摄基地。根据规划,建设完成后的旅游门票、阿胶产品销售年经营收入可达6480 万元,新增利润960 万元,新增税后利润为720万元。
而对于这笔投资,古越龙山将其视为营销广告费用。并表示“根据实际情况按上述总预算投入的5—10%追加投入。若再不足,不足的部分,则由文化传播公司自行负责筹集解决。”
这就意味着,对于这部“不赚钱”的电视剧,古越龙山最多将掏出7590万元。
为了保证传播效果,古越龙山希望《女儿红》能在2015年年底前在央视或全国前四大上星卫视中两个以上卫视首播。
但拍摄电视剧所需的巨额费用,对于古越龙山而言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根据其半年报,2013年上半年,古越龙山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3亿元,6900万元的投资额占其净利润的67%;从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用来看,上半年古越龙山这一费用仅为1307.8万元;而同期古越龙山的经营、投资、筹资产生的现金流则为-4.05亿元,货币资金从年初的4.81亿元骤降至0.76亿元,资金链急剧恶化。
不过,这笔投资暂时不会对古越龙山的业绩产生影响。
古越龙山表示,电视剧拍摄合同的履行对本年度公司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在电视剧制作完成后首播发行年度,需对投入费用进行分摊,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另类的营销模式
这已经不是古越龙山第一次参与到影视剧的投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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