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交所资本市场研究所的《沪市上市公司2012年度现金分红研究报告》(全文见A7)披露,2012年度,沪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含中期分配)达到5959亿元,为近四年之最;派现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16950亿元的比例达35.16%,也高于以前三个年度。
⊙记者 李小兵
沪市上市公司2012年度现金分红统计数据的背后,似乎早已注定不仅仅是一串“以此为记”的附庸数字。随着2013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下称“《指引》”),沪市954家上市公司中,653家公司高达5959亿元的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含中期分配),创下近四年之最。
但这看来还不够,因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昨日披露的一份研究报告透露,多渠道增加投资者回报,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仍有更多可能性。关于近来市场热议的优先股、以股代息计划等,该报告中也建议研究实施。
高比例分红公司大增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的《沪市上市公司2012年度现金分红研究报告》披露,沪市954家上市公司中共有653家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有派现方案,比2011年增加了95家,比2010年增加了150家;派现公司家数占沪市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达68.45%,明显高于2011年的59.50%和2010年的55.50%。
2012年度,沪市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含中期分配)达到5959亿元,为近四年之最;同时,其派现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16950亿元的比例达35.16%,也高于以前三个年度。
统计数据还显示,在上述653家上市公司中,派现金额超过100亿元(含)的公司有10家;50-100亿元的有7家;10-50亿元的有39家;1-10亿元的有227家;1亿元以下的有370家。其中,贵州茅台为沪市每股派现金额最高的公司,每10股派64.19元。
尤其引人关注的是,在《指引》的引导和推动下,201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超过30%的公司家数达到513家,相比2011年度增加了269家,占沪市公司总数的53.77%,占派现公司总数的78.44%;现金分红比例超过50%的公司家数达到135家,相比2011年度增加了41家,占沪市公司总数的14.15%,占派现公司总数的20.71%。同时,现金分红比例超过30%且现金红利收益率超过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2.85%)的公司高达292家;现金分红比例超过50%且现金红利收益率超过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25%)的公司达到了85家。若以上市公司201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和2012年12月31日的市值为基准,根据上交所信息中心提供的市值数据,2012年末沪市整体的股息率达到2.82%。在板块数据中,红利指数板块的股息率最高,高达4.11%;上证50板块和上证180板块的股息率超过3%,达到了3.52%和3.27%。
结合市场反应,分红率在30%以下的预案没有对股价造成显著影响;分红率在30%到50%之间的预案对股价产生了正面影响;分红率超过50%的预案对股价没有正面影响。
几大建议成为亮点
记者注意到,上述研究报告对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提出了多项建议。
一是对不同所有制的上市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探索,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形成高水平稳定的现金分红机制;引导民营上市公司既要建立稳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机制,又要加强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防止其通过不符合经营状况的高分红进行大股东套现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二是要求特定行业的上市公司制定个性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如可以考虑引导高速公路、机场等现金流高度稳定的上市公司,制定固定金额的现金分红政策并载入公司章程,以便市场形成明确的现金分红预期;三是依据上市公司所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合理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等。
报告同时建议,对进行股份回购的公司,在回购金额额度内进行再融资取消行政许可,或直接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决策;尽快开展优先股在大盘蓝筹股“先行先试”的试点工作,以市场化方式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推动以股代息计划,增加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灵活性,同时兼顾上市公司融资需求。建议有关部门明确允许以合并报表利润作为利润分配基准,以缩小公司通过调节子公司对母公司分红金额来操纵利润分配基数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