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0日电 美国总统奥巴马对叙利亚动武提案日前开始在美国会“闯关”,能否实现打击叙利亚,还有待国会投票表决。美国媒体10日报道称,奥巴马一方面在国内把政治权力更多地让给了国会,一方面在国际舞台上又要进行国家战争力量的扩张,这种行动上的反差突显了其在叙利亚危机应对上的复杂性。
报道称,美国此次对叙军事干预将在某些方面与美国多位总统独自决定进行的局部战争类似, 但是从另一个层面而言,美国提出的打击与此前的任何打击都有不同—它将发生在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上,未征得该国同意,没有自卫依据,也没有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甚至也没有像北约这样的多边联盟的参与,其目的只是为了惩罚一次“声称的、已结束的战争罪行”,而不是为了防止一场迫近的灾难。
报道指出,奥巴马的策略保证了不论发生什么,这场危机都很可能会在一个通常不甚明确的法律问题上创造一个重要先例,即各国总统或各国何时才能合法使用武力。
白宫顾问凯瑟琳·鲁姆勒说,总统认为,即便安理会和国会都没有批准这次攻击,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发动袭击都将是合法的。但是她说,鉴于情况特殊,奥巴马希望能得到国会认可,以加强其合法性。
克林顿政府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负责人沃尔特·戴林杰说,这种策略是正确的,因为奥巴马政府提出的攻击找不到“任何单边使用行政权的先例。”
“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做法不会成为另一个先例,”戴林杰还说。“但是,当奥巴马总统处在一个此前所有总统都没有给出先例的情况下,确定国会是否同意似乎也是合适的。”
鲁姆勒说,最近几周美国政府律师得出结论说,即使没有国会或安理会的批准,根据美国宪法授权,奥巴马依然有权对叙利亚发动攻击,这是出于“重要的国家利益”考量,目的是限制区域不稳定和执行反对使用化学武器的基本准则。
但即使奥巴马能单独行动,他依然面临是否应当行动的问题。她说,往日并无这样的案例,也没有支持此类行动的惯例因素,这些原因促使奥巴马决定向国会求援。
“总统相信,强化执政者要采取的任何行动的合法性,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鲁姆勒说。“去寻求国会对行动的批准,申明这无论在国内和国际上都是一个正当举措,是美国人对违反国际准则、使用化学武器的骇人行为做出的一致反应。”
美国布什政府时期的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斯蒂文·G·布雷德伯里说,如果国会拒绝批准打击行动,下令攻击将面临“政治困难”。不过他预测,今后的总统不会觉得在法律上有义务重复奥巴马的这种请求。他说,“每一次的海外局势、每一次的紧迫情况,都存在轻微的差异,所以,对于这次行动会在很大程度上束缚未来总统的手脚的说法,我是不大赞同的。”
不过,科罗拉多大学法学教授哈罗德·H·布拉夫辩称,此次事件会产生长远的政治后果他说,“我确信,奥巴马或今后的某位总统以后会主张,他们依然有权选择是否把事情交由国会讨论。不过,这件事确实提高了今后的总统不求助于国会的政治成本,因为有人会援引此次先例反对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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