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这一意见的出台被视为纲领性文件,又被称为金改22条。意见的出台意在改变山东金融业整体水平不高、服务实体经济较弱,面向社区、居民的小微金融机构不发达的现状。
意见指出,山东金融改革将按照科学规划、协调推进、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和大胆审慎探索原则,加快推进综合性和专项性改革,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建成与山东实体经济相适应、市场化水平较高的现代金融体系。到2017年年底,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12%以上。
意见包括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发展和规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做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营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等五大方面,包含22条具体实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