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2日电(记者 郑晓奕)今年的国企职工薪酬调查,纳入了工资外收入情况,引发外界对规范国企收入的期待。此次调查能否如外界所愿,在规范国企职工收入上有所进展,尚不得而知,但仅就摸底“隐性”收入本身而言,仍然值得关注。
对于广大职工而言,薪酬是主要收入。但是,人们日常所谓的薪酬并不代表全部收入,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正因如此,企业职工到底收入多少,企业内外收入差距到底有多大,似乎成了一个越来越难解开的谜团。让“隐性”收入“显形”,不仅应当成为规范国企职工收入的重要内容,而且应当成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国资委此次要求国企填报的工资外收入情况包括职工福利性收入、补充养老保险费(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各类商业保险及其他内容。项目看似不少,然而如果更全面些论,似乎还应包括国企经营的“三产”收入以及职工持股分红收入等,这些正是国企不为外人所知、又备受公众诟病、代表国企职工高薪福利的隐性收入。
国务院2月公布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使“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国资委启动这次调查,可以视为对《意见》的积极响应,意味着国资委正在着手研究国企系统收入分配改革的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摸清国企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将为国资委调整规范国企隐性收入提供决策参考信息,使下一步改革措施更加有的放矢。当然,这还要建立在相关国企填报的调查内容如实准确的基础上。
让国企隐性收入“显形”,使其成为职工薪酬收入合法规范的一部分,不再“体外循环”、不见阳光,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明晰哪些是工资外收入、如何合理发放和使用工资外收入,另一方面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也应加强监管,对肆意发放福利、高额缴存公积金等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此外,既然是国家所有的企业,国企就应加强信息公开,让社会了解国企职工的薪酬水平。
作者:郑晓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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