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9日讯 记者李光磊报道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第一,提升线索发现及处理能力。证监会会机关业务监管部门和派出机构要以发现线索、及时移送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等工作的制度建设与程序规范。第二,完善案件调查管理机制。建立案件分类管理制度。第三,坚持和优化查审分离体制。制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工作规定》,将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扩大至全部派出机构。第四,加强系统内外的协调配合。加大行政司法衔接配合力度。进一步健全与各级公检法机关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会商、移送与办理,推动完善证券期货犯罪行为的追诉标准和司法解释。第五,严格执法监督与考核问责。提高案件查办效率,案件调查审理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办理期限的,应报会领导审批。第六,健全稽查执法组织保障体系。加大稽查执法经费保障。稽查执法经费的增长要适应执法任务和执法力量快速增加的需要。探索建立经费的分配使用与各执法单位案件查处工作量相挂钩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