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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科:VC/PE发债有待观察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前景明朗

加入日期:2013-8-13 15:36:14

  新华网北京8月13日电(马岩)清科最新发布报告认为,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有两大亮点: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门用于投资小微企业;二是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前景明朗,但VC/PE发债有待观察。

  清科认为,指导意见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有助于解决它们的融资成本高,渠道窄等问题,具有较强的政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主要有以下优势:一是降低了债券的发行条件,该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多个小微企业的集合体,通过联合达到一定的发行规模,对单个企业的要求下降,能让更多小微企业参与进来;二是降低了债券的融资成本,增信集合发债可以提升小微企业的信用级别,从而以更高的价格发行债券;三是降低了债券的违约风险,打包发售小微企业债券从整体上降低了它们的违约风险。因此,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将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但是,对于VC/PE发债,清科认为它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可能不会成为主流募资模式:

  一是发债门槛过高,募集资金有限。二是投资人具有一定的风险规避性。指导意见要求VC/PE发债专门用于投资小微企业,由于在人才、资源、市场等方面存在诸多短板,小微企业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因此,投资人偏爱对小微企业采取“短平快”的投资方式,主要获取短期收益,规避高风险,VC/PE发行企业债可能无法取得预期效果。三是若VC/PE募资回暖,机构发债积极性可能下降。不同于传统的VC/PE基金,债券的收益较为固定,在传统募资渠道顺畅时,机构通过发债募资的积极性会非常有限。

编辑: 来源:新华网